新中国成立后,先后颁布了三个《
婚姻法》,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均没有规定夫妻别居的制度。在
婚姻法修改过程中,有些学者提出应当在
婚姻法中规定夫妻别居制度,但并没有被立法者所接受。考虑到我国婚姻家庭关系中,实际存在的夫妻别居事实,笔者认为,有必要对该制度进行梳理,在法律上对之予以确认,以更好的维护我国的婚姻家庭关系。
二、我国现阶段建立夫妻别居制度的意义
我国现行
婚姻法对夫妻别居制度付诸阙如。现在也有相当一部分人固守传统观念,认为别居对夫妻关系的恶化只能雪上加霜,因此反对在婚姻立法中增设夫妻别居制度。但笔者认为,建立夫妻别居制度,不仅对社会、家庭无不利影响,相反却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避免轻率离婚,降低离婚率
实践中很多离异的夫妻,实质上并无不可调和的矛盾,大多是缺乏彼此的情感交流所致。夫妻发生纠纷后,如果双方都能冷静地检讨一下自己的行为,多体谅一下对方,往往就能化解矛盾。然而,由于双方的不冷静,往往使原本琐屑的小事情转化为激烈的争斗,从而赌气走上离婚路。如果法律对夫妻别居制度作有规定,那么,那些一时头脑发热的男女双方就可以选择别居,来冷静处理一时不可调和的纠纷。暂时的别居,可以冷却双方激动易怒的心,缓和家庭的紧张气氛,拂去笼罩在夫妻心头的阴云。短暂的别居,使夫妻有机会回首往日的温馨,避免轻率离婚,稳定婚姻家庭关系。
(二)有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研究结果表明,青少年犯罪诸多原因中,部分家庭父母的离异给孩子身心带来的畸形发展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发育的关键时期,父母的离异,使孩子失去家庭的欢乐。家庭中父母无端的争斗,给孩子幼小的心灵带来难以愈合的创伤。冷冰冰的家庭环境和他人的歧视,使孩子从小就产生了对家庭和社会的不满情绪,从而采取极端的报复手段,慢慢滑向犯罪的深渊。如果设立夫妻别居制度,父母除离婚外,尚有其他方式可以选择,在双方经过短期的别居之后,重归于好,恢复往日的温馨,可以给孩子创造一个比离婚更佳的生活环境,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使他们的生活充满阳光和雨露,使他们产生爱心,懂得怎样去关心别人、爱护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