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学者不同程度地强调中国的“在路上”状态,处在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渡阶段,要解决的问题并不是“市场失灵”。强调市场失灵为逻辑起点的主流经济法理论和中国转轨现实存在不可调和的冲突,存在着严重的正当性危机。如邓正来先生所言,中国法学之所以无力引领中国法制发展(经济法学更是如此),实是因为它们都受一种“现代化范式”的支配,而这种“范式”不仅间接地为中国法制发展提供了一幅“西方法律理想图景”,而且还使中国法学论者意识不到他们所提供的不是中国自己的“法律理想图景”。 [25]
三、回到转轨现实:经济法学的第二次范式转换
看来认识到“市场失灵—国家干预—经济法”这一分析范式背离中国社会现实者为数者众,对市场经济法范式的危机意识似乎有成为经济法学界的一种普遍理性的趋势,中国经济法学实际上正在进行着又一场范式转换。比较有历史意义的事件是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05年年会的主题之一是“转型时期的经济法问题”,说明中国经济法学界开始整体关注转轨改革中特有的经济法问题。
“市场失灵—国家干预—经济法”的分析范式如果再在学界流行下去,经济法学势必会成为好看而不好用的“花瓶”,无法为转轨改革提供有价值、有针对性的指导,无法对改革现实有所作为,形成的经济法制度经常会“水土不服”,没有实施绩效,经济法学将逐渐衰微。经济法学需要进行第二次范式转换,需要从西方回到中国,从尚不存在的成熟市场经济社会回到中国的转轨现实。如果要追问中国法学向何处去?经济法学的回答应当是“回到中国”。
2003年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提出中国证券市场属于新兴加转轨市场。[26]2007年又特别强调在看到资本市场发生转折性变化的同时,更要清醒认识到,现阶段我国资本市场“新兴加转轨”的特征没有改变,市场还存在许多深层次问题需加以解决。正是因为有了对证券市场的准确定位,中国证监会采取了适合于转轨市场的改革措施,股票市场才开始起死回生。尚福林对证券市场的定性同样适应于整个中国经济,新兴加转轨是现阶段中国经济的基本特征,而且转轨不会是一个短暂的历史过程,中国将长期处在“传统计划体制的社会机制和市场化社会机制共生的社会结构”中。[27]
我认为中国的转轨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1978年以来的改革一直沿着“计划经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市场经济”这一轨道前进,
宪法清楚地记录下了这一改革历程,1982年
宪法颁布及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的
宪法修正案正是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留下的法律档案,从视市场经济为洪水猛兽到零距离接触,到成为其本身。一般认为,2001年加入WTO至2006年12月11日五年保护期满,市场经济体制已基本确立,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已基本形成。但笔者认为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却远未形成,“市场调节为主”的经济机制畅通度非常有限。
第二阶段是权力经济向法治经济转变。这一提法尚不普遍,漆多俊教授首次提出权力经济——法治经济这一分析模型。[28]从中国经济的现实形态来看,计划的作用范围已非常有限,市场体制已基本确立,但转轨却远未完成,[29]由于法治尚未建成,权力干预、权力寻租、权力经营的现象非常普遍。银行贷款、土地流转、公司上市、牌照核发、国企改制、项目审批、税收征缴及减免等等,无不通过制约有限的权力来决定。媒体报道的证监会王小石受贿案、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受贿案都说明权力在资源配置、利益分配中的决定性作用。权力资本控制着中国的经济,各地的骨干企业几乎都有权力在后面支撑,每一个成功的企业后面都拖着一个长长的权力阴影,少有完全依靠市场自发竞争成长起来的。不少地方的大型骨干企业就直接由当地的市长、书记担任,目的无非在于给予该企业更多的优惠,通过权力来扶持其超常发展。安徽芜湖市的奇瑞汽车如果不是市委书记詹夏来兼任董事长,给予这个上马时不符合国家汽车产业政策的轿车企业“黑户”许多特殊保护,是无法达到今天的规模的。2004年2月11日,新华社播发表了题为《芜湖“红顶商人”成群官商相结成隐患》的调查稿,拉开了一场大规模的清理“红顶商人”的大幕,中组部、中纪委专门联合下发《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的通知》,限时清理“红顶商人”。但是,这种权力经济现象在转轨时期内很难消除,随时会回潮。[30]据《21世纪经济报道》2006年11月1日报道,目前上海地产商有60%是披着市场化外衣的“红顶商人”,具有深厚的政府背景和丰富的政府资源,他们的身份在政府官员与地产商人之间模糊摇摆。[31]近年来频频发生的矿难,无不揭示矿产开采中严重的官商勾结现象。2003年的河北孙大午案件也证明民营企业不依靠地方权力,无法发展壮大。权力不仅仅在影响着经济,而且在控制主宰着经济,它大幅度增加了交易费用,提高了产品成本,成为中国经济强劲持久发展的制度瓶颈。[32]如何控制和减少权力对市场的影响、对公平交易的阻碍,即如何尽早实现权力经济向法治经济的转轨,是当前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也应是本阶段改革的基本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