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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册、碑刻、传说——近代中国水权纠纷民间解决的历史人类学分析

  其次,是关于水权纠纷的传说,这是各种水利传说中仅次于水源地的一个种类。这类传说的真实意愿就是通过民间水利传说的演绎,表达对传播者有利的水权秩序。同时,对潜在的侵权者施加精神上的约束。例如,前面我们讲的三七分水,钻为瓮,油锅捞钱,五义士坟等故事,都属这一类。这些故事中,除了山西花塔张姓青年,有村有姓之外,其他传说均无法考究其真实性。甚至,我们无法考察其发生的大致年代。在水利学者眼里,它最多只能算故事、传奇之类。问题是,这些传说在当地人眼里,是真实的,可信的。虽然,这些传说在外乡人眼里,是一些荒诞不经的胡言乱语。但是,生活在水利区的民众并不这样看,它就是发生在昨天的真实故事。因此,每年,都为这些以身殉水的英雄举行隆重的祭祀仪式。这决不是毫无任何实质意义、纯粹民俗形式的娱乐表演。通过这些隆重的仪式,水权观念,水资源共享观念深入民众心灵深处。在特别干旱地区,这些仪式的表演还带有节水教育的功能。在人们为英雄人物的豪情壮志感激涕零的时候,节约来之不易的水资源是顺理成章的。近代以来,民间水利传说的特点是少了神话的色彩,多了权力运作的成份。这与中国近代地方政治腐败,地方水利组织的衰微有重要关系。河北涿州流传着一个“龙票”的传说。这个传说涉及涿州西疃村开渠引拒马河水灌溉的历史。据西疃村民李恒珍、李宽等介绍,明代天启年间,有一个大太监,借当时朝延屯田的机会,想索取涿州大木团 柳一带民田,并从北拒马河上游引水种植水稻。要修建引水渠道,就要占用西疃、西城坊两村土地。为了达到目的,该太监答应西疃村可用渠水灌溉农田,并发给西疃村“龙票”一张,作为用水凭证。虽然,该项灌溉工程因为施工困难,没有完全实现。但是,西疃村段的渠道已经挖好,又有“龙票”作为保证。因此,西疃村水利灌溉就从明天启年间逐步发展起来。西疃村村民一直把这个“龙票”视为珍宝,注意收藏。土改时,村民刘克良在汪姓家中的废品中发现一个包裹。其中有一块黄绫子,上有团龙图案,以及“奉天承运”四字。此外,还有一些小字,已记不清了。后经“四清”、“文革”,这个“龙票”就找不到下落了。 这个传说,是笔者所接触的水利传说中,最有可能实际发生的事件之一。但是,如果我们仔细研究,该传说的真面目仍然不清楚。因为我们仅凭“奉天承运”四字,以及黄绫子,以及龙图案仍然无法确认该包裹确实藏有“龙票”。这一传说的现实含义是什么呢?我们知道,西疃村地处拒马河下游,用水没有保证。到了清代,情况更为严重。因为拒马河上游房山县王、洛两庄居住着一些旗人。旗人常常多占水资源,又不负担工役,引起下游水利用户不满。但是,每当水权纠纷发生后,官府慑于旗人势力和特权,往往偏袒旗人,压制汉人,使得纠纷愈演愈烈。既然旗人有特权,官府害怕旗人,那么西疃村要维护自己的权利,也必须加强自己的势力,以抗衡旗人特权。因此,他们借“龙票”传说,借助皇权,以抗衡旗人以及官府。这实际上是弱者颇不得已的被动选择:幻想通过皇权来抗衡官府压制以及旗人特权。当然,这一传说是如何处理明代皇帝与大清王朝的关系,我们不得而知。如果有人对这一解释还有疑问的话,那么,“三块砖的水”的传说,也许会使我们对这一社会现象有进一步了解。清代,北京白云观在房山张坊镇落宝滩一带设有一座“下院”。它在寺院附近占地数百亩,形成了一个田庄,当地民众称其为“老道庄子”。为了灌溉庄子农田,该寺在拒马河岸挖了一条水渠。这显然违犯了水权取得的基本原则——先占原则和河岸原则。而且,既不尊重河道用水惯例,又不照顾下游老灌区利益,致使下游用水日益困难,特别是干旱季节,该田庄深挖水渠,拓宽渠道,使下游几乎到了无水灌溉的地步。为了生计,下游诸村不得不联合起来向县衙控告。由于,该寺主持,身穿“黄马褂”,往来京都,结交权贵,赢得了上级官员庇护,当地州县衙门,竟然无人敢揽这个官司。万般无奈,下游水利用户决定诉诸武力,自行解决这一纠纷。他们联合起来,聚众给“老道庄子”填沟,并约定打架死亡一人,赔地四十亩,作为抚恤之费,由十六个用河水灌溉的村庄共同负责。“老道庄子” 针锋相对,也雇佣了许多护沟人员,并承诺每捉到一个填沟的,奖给银元四十元。相持多日,下游诸村民众,终因财力物力不足而自动撤回。但是,由于天气大旱,渠内滴水全无,眼看庄稼将颗粒无收,乡亲们推选代表进京告状。代表们在京城呆了一、二年,但是,官司仍然毫无进展。代表的悲苦遭遇感动了下榻饭店的掌柜。该人家住距西疃村二十余里的房山县曹庄,与西疃村是老乡亲。其兄长是为慈禧梳头的太监,自愿帮忙疏通一下。一天,其兄为太后梳头时趁便将官司的情况详细向太后说了一下。太后一边听,一边询问了双方开渠年代、涉及村庄和人口数、土地面积等情况。最后,她说:“传我的旨意:新灌渠要服从老灌渠,少数人口要服从多数人口,小的土地面积要服从大的土地面积。一个‘下院’的二、三百亩地,有三块砖宽的水口,就足够用了,其余河水全部放给下游村庄百姓浇地。如有抗旨不遵者,由当地有司治罪。” 慈禧谕旨一下,当地衙门立即遵照办理,问题得到解决。这一传说的真实性,我们也无法考究。就像第一个传说一样,其基本元素仍然涉及皇权、有权势的老道庄子、无权无势的下游百姓。其解决程序是借助一系列偶然性,使问题得到了最高当局注意,在皇权干预下,违法行为得到纠正,正义得以伸张。这一纠纷解决的民间意义是通过皇权干预,以特权对抗特权,最终使纠纷得以解决。由于,法律在基层社会不是伸张正义的蒙面女神,而是为虎作伥的狺狺之犬;不是保护弱者的护身符,而是强者渔肉乡里的工具。在这样的情况下,下游民众把对法律秩序的渴望转变为对皇权、特权的渴望,希望通过传播这一富有传奇色彩的故事,产生影响基层社会权力运作,进而维护其来之不易的水权。可以想象,上述传说最终也将为上游村庄所熟悉,对他们而言,不管相信与否,“三块砖”水权是他们权利的最终界限。如果试图超越这一界限,不仅要承担违犯谕旨的代价,而且,还要在心理上背负违背裁判的伦理代价。同样故事,在干旱的豫西地区也存在。据当地老人传说,“在清朝初年,栾村有一富户女子嫁给路井村张姓为妻,因路井村缺水,婚后她经常把婆家的衣物带回娘家洗涤,其父见女儿用水艰难,遂将自己每旬两天的浇花园水,让出一天陪送给女儿,供路井村用水。路井村人非常欢喜,修了十几里长的渠道,还在村中挖了个陂池。后来下硙村人不让水下流。就开始打官司。光绪年间,官司打到北京。当时路井村有个张凤池的人是慈禧太后的御膳官,路井村人花了许多银子,通过张凤池将下硙村截水案件告到朝廷那里,朝廷下了圣旨,断明水仍归路井使用。路井打赢了官司,就用一两黄金浇铸在铜锣中央,敲一下声音远听十里,四乡群众听到锣声,知道这是朝廷断给路井的水,就没人敢截水了。” 这一故事除了有四社五村以水作嫁妆的影子,其他情节和“三块砖水”的故事几乎如出一辙:慈禧太后、金砖(金锣)、梳头太监(御厨)、疏通关节、打赢官司,其真实性也一样无法证实。正如调查人员最后所说:“民间传说仍是一个未解之谜。1、关于富户陪送女儿一渠水问题:明碑记为重修,陪送渠水是否在嘉靖之前,尚待考证。2、关于光绪皇帝或慈禧太后御碑,也是一个谜。据路井村张希曾老人介绍,光绪年间,确实因打官司向北京用牲口送过很多银子,同时该村张氏家谱记载,张凤池确系光绪年间慈禧太后的御膳官。但上述五碑的发现,证明不了光绪年间有无御碑的事,故附记以备考。” 虽然,时代在变化,社会在发展,然而,过去已经形成的有约束力的先例、裁判,仍然是水权习惯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有人要突破它的防线,必然要背负道德的代价。这是任何人在侵犯他人权利时,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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