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劳动合同法是一条死胡同
胡健
【全文】
劳动合同法在最高立法机关获得通过之后,笔者的邮箱里就不断收到各类培训机构发来的开课通知,抬头一般是大中小型各类企业的人力资源部,主讲人既有官员也有学者,还有
劳动法专长的律师和人力资源管理专家;招揽学员的“亮点”却只有一个:如何“规避”
劳动合同法,降低企业的用人成本。
对这类“涉法”广告,我一般是不屑一顾就投进垃圾箱的,但收到的太多了,心里不免有些没底:
劳动合同法真的能被规避吗?此后几个月,陆续爆出的华为的万人辞职事件、沃尔玛的突击裁员事件、泸州老窖的劳务派遣事件等,笔者才恍然大悟:姑且不论事后工会的强力介入和部门的果断叫停,铺天盖地的培训原来真的有效!各个企业现学现卖,“课堂理论”被迅速转化成了“避法实践”!
或许再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能够像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一样令整个社会都感到焦虑了。在新法实施前夜,无论外资、国企、私企,还是事业单位,都在忙着“规范”用工形式。普遍做法是不再直接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改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花钱买断老员工工龄,以避免和他们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干脆裁员。而从“四零五零”到进城谋生计的外来工,从国企私企到外企劳工,从商务楼白领到部分事业单位员工,都在忐忑不安地等待一纸劳动合同之下自己未来的命运安排。
这并不是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初衷。新法出台后的一波三折,有点出乎立法机关和执法机构的意料——谁曾想到本来已经定分止争的法律还有巨大的规避空间;但从立法过程中激烈的利益博弈来看,似乎也应该在意料之中。从以董保华教授为代表的“劳资平衡派”与以常凯教授为代表的“劳工优先派”激烈的学术争论,到
劳动合同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中劳动者血与泪的控诉,再到欧盟商会和美国商会威胁撤资的强硬表态,在
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前,企业的强力反弹就有迹可寻,“规避”只是手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