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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录:萨科奇总统给我们上了一堂法制课

  二、婚前同居,勇敢地行使权利
  在法国历史上,一些思想前卫的人较早地公开同居,以此作为对抗传统和封建意识的一种形式。由于种种不同的原因和需要,不去结婚,不对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加以约束,他们选择了同居这一两性结合的方式。世界上有一些很著名人物无视传统的婚姻制度,为自己选择了同居的生活方式。19世纪法国的小说家乔治桑,她经过了一次不成功的婚姻,由于她不能忍受男人的权威意识,一生为妇女摆脱夫权,为保障女性的身心自由而斗争。在个人生活和社会活动中,她违背了一切传统惯例,一生充满浪漫色彩。她与波兰音乐家萧邦同居了八年,尽管有不少非议,但是这惊世骇俗的爱情为他们在各自的文学和艺术创作中,焕发出大量的激情与灵感。
  法国伟大的思想家、哲学家和作家让·保罗·萨特和女权主义的先驱西蒙那·德·波娃,他们二人终生生活在一起,却不履行结婚手续。他们都可以去体验风流韵事,二人的关系却一直维系不衰。他们都认为只要二人永远相爱并生活在一起就够了,这就是婚姻的本质,而无需去办理什么手续。萨特曾提出过结婚,但他又指出,婚姻的俗套将不会影响他们的生活方式。
  法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字表明,1968年法国只有百分之三的夫妇不登记结婚,而到1998年,不登记结婚的夫妇就接近200万对,相当于每五对夫妇中就有一对不登记结婚。
  萨克齐总统及其女友都是离过婚的“王老五”。在没有办理结婚手续之前,就在总统卫队与众多新闻记者的众目睽睽之下公然同居,堪称史上最牛的恋人。除了极少数人认为这样对于总统的身份有些不太合适外,几乎没有人对此进行非议。萨克齐总统之所以大张旗鼓、明目张胆地如此作为,主要是因为法国的法律不禁止恋人的婚前同居行为,并且婚前同居在法国几乎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婚前同居属于私法领域范畴。法律没有禁止的行为,公民都可以做。无论是总统大人还是草民百姓,人人皆可充分运用这个规则。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法国的民众对属于他人的私生活也给予了极大的尊重。无论是萨克齐总统还是法国的民众之所以能做到如此,大概皆源于其厚重的民法传统。
  法国人向来对民法典有推崇情节,盖因历史传统使然。不仅拿破仑说“我的光荣不在于打胜了四十几个战役,滑铁卢会摧毁那么多的胜利……但不会被任何东西摧毁的,会永远存在的,是我的民法典”,不仅《红与黑》的作者小说家司汤达每天诵读《法国民法典》用作创作语言训练,也不仅每一个法国农民手中都有两本书――《圣经》和《法国民法典》,更是因为法国人开创了一个至今为止影响世界两百年的近代民法法系。美国法学家艾伦·沃森的评价是“自从有了《拿破仑民法典》,法国常被当作民法法系最优秀的代表” ;德国比较法权威学者给予的评价是:“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不仅仅是法国私法的核心,而且也是整个罗马法系诸私法法典编撰的伟大范例。”民法是保障和规范人们私权的法。民事权利需要保障,更需要自己勇敢地行使。萨克齐总统的同居行为告诉我们,法治国家的构建首先取决于人们对法治的信仰,然后是对法律的尊重,再次是公民敢于合理地行使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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