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同注(4),第297页。
(15)〔日〕今村成和:《行政法入门(第6版)》,有斐閣1995年,第123页。
(16)〔日〕宇贺克也:《行政程序法的解说(第3次改订版)》,第97页〔宇賀克也·行政手続法の解説(第三次改訂版),学陽書房2001年第97页〕。
(17)参见〔日〕总务行政管理局编:《逐条解说行政程序法(增补)》〔総務庁行政管理局编·逐条解説行政手続法(增補)、ざょぅせぃ、1994年第130页〕。
(18)〔日〕室井力、芝池义一、浜川清编:《行政程序法·
行政复议法》(室井力、芝池羲一、浜川清编著·行政手続法·行政不服審查法、日本評論社1997年第127页)。
(19)同注(17),第130页。同注(16),第98页以下。
(20)〔日〕高桥滋:《行政程序法》(高橋滋·行政手続法、ぎょぅせぃ1996年第263页)。
(21)同注(17),第131页。
(22)参见〔日〕仲正:《行政程序法的全貌》(仲正·行政手続法すベて、良書普及会1995年第186页)。
(23)同注(17),第132页。
(24)具体的归纳参见注(20),第264-265页。
(25)参见大阪地判1989年9月12日行集40卷9号1190页;大阪高判1990年8月29日行集41卷8号1426页。
(26)同注(17),第138页;〔日〕南博方、关有一:《通俗易懂行政程序法》(南博方、関有一·ゎかりゃすぃ行政手続法、有斐閣1994年92页)。
(27)同注(17),第147页。
(28)同注(20),第268页。
(29)同注(17),第149-150页。
(30)同注(4),第323页。
(31)〔日〕桥本公亘:《解读第一次部会案》(橋本公亘“第一次部会案た読んで”ヅュソスト985号84页以下;杉村敏正“第一次部会案につぃて”ヅュリスト985号80页以下。)
(32)〔日〕原田尚彦:《行政程序法的制定》(原田尚彦“行政手続法の制定”、一橋論叢110卷1号54页以下)。
(33)参见〔日〕对案研究会:《针对第三次行革审的对案》(対案研究会“第三次行革審案への①対案”第10第1項·第二項、行財政研究13号16页以下)。
(34)参见〔日〕小早川、盐野宏等:《(研究会)行政程序法(第13次)》〔小早川光郎=塩野宏他“〈研究会〉行政手続法(第13回)”、ヅュリスト1075号113页以下(高木光·浜川清発言)〕。
(35)同注(4),第301-302页。
(36)同注(4),第302页。
(37)参见小早川、盐野宏等:《(研究会)行政程序法(第16次)》〔小早川光郎=塩野宏他“〈研究会〉行政手続法(第6回)”、载《法学家》ヅュリスト1061号87页(小早川光郎発言)〕。
(38)同注(20),第280页。持同样观点的还有,小早川、盐野宏等,前注(37),第87页以下〔小早川光郎=塩野宏他“〈研究会〉行政手続法(第6回)”、ヅュリスト1061号87页以下小早川光郎発言);〔日〕阿部泰隆等:《行政程序法各次方案的比较检讨法(五)》。(阿部泰隆他“行政手続法諸案の)比較検討(五)”、民商法雑誌110巻1号135页(比山節男執筆)〕。
(39)同注(17),第160页。
(40)同注(17),第160页;同注(16),第109页。
(41)同注(4),第302页。
(42)同注(20),第307页。
(43)这些权限被规定在总务厅行政管理局长发出的有关听证运行事项的通知以及各个省的听证规则中。例如,总务厅行政管理局局长通知:《有关具体措施》(総務庁行政管理局長通知·具体的措置につぃて“别紙2聴聞の運用のための具体的措置に関する指針”Ⅱ第七、建設省聴聞手続规則(平成六年九月十六日建設省令第二四号)八条等)。
(44)同注(17),第191、192页。
(45)在行政厅与听证主持人的关系方面,《行政程序法》没有采纳听证主持人与作出处分的行政厅之间职能分离的原则,因此,与诉讼程序中的法官相比,听证主持人的独立性是不充分的。正因为如此,有学者认为《行政程序法》第19条设置的听证主持人制度具有了相当大的意义,行政厅的指挥监督权与听证主持人的独立性之间的关系会成为一个讨论的问题点。参见注(4),第310-311页。
(46)同注(20),第310页。
(47)同注(4),第303页。
(48)同注(4),第30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