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共财政的概念、类型归属以及具体特征进行了讨论会之后,我们对公共财政的含义就有了基本的了解,接下来就可以开展公共财政的民主基础话题的探讨。
二、民主的含义
为了很好地论述公共财政的民主基础这样的话题,我们在了公共财政的含义之后,有必要了解一下民主的含义。什么是民主?古今中外的思想家各有不同的说话和意见,下面我们就从古圣先贤的言语里得出一些大概的关于民主的了解。我们可以从三方面来考察民主的含义。
(一)、民主与权利
民主的目的就是保障权利,对于公民的权利而言,民主成了一种手段性的选择。民主能让我们避免独裁者暴虐、邪恶的统治,能保证公民享有更为广泛的基本权利,使人民能够运用自我决定的自由,在自己选定的规则下生活[2]。民主的道德基础是,人应该自由、平等、有尊严且自律。
布坎南在论述民主的时候提到过民主和权利的关系。他认为民主政治的基本任务在于提供法律框架,在这样的框架内个人可以从事一般的事业,从中寻求他们想要得到的更大的价值而不会产生公开的冲突。对个人的权利和契约提供保障是任何自由主义政权的首要任务[3]。他认为民主就是要通过法治的形式来保障个人的权利。
戴雪强调民主宪政对人民权利的保障,并且出于对人民权利保障的深切关注,戴雪对人民权利保障进行了制宪的技术设计,他说有两类方法维护人民的权利:一是从权利的宣言或介绍开始,如法国的人权宣言;二是从维护权利的方法起始,如英国的普通法救济方法。戴雪批评了只考虑
宪法权利的宣布而轻视权利救济的做法[4]。戴雪表现出的对权利保障的学术思考和学术关怀体现了权利在戴雪心中的地位也体现了权利于民主于宪政的意义。
阿玛蒂亚.森对民主与权利的关系从人的自由权利入手。阿玛蒂亚.森说,民主的价值观已为人类社会广泛接收,但毕竟民主还只是人类选择的一种到目前为止相对较优的统治方式。森也只有在把民主制度看作是实现人类根本自由的一种形式的情况下,才宣称民主是目的[5]。
在当下中国的政治话语里,我们认为社会主义民主就是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切实享有
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内在要求。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是建立在公民各项权利得到保障和不断发展基础上的民主。2004年3月,中国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
宪法,揭开了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新篇章,也鲜明地表达了我们对于民主对于人民当家作主的理解。在其他具体的条文里面,作为社会主义民主表现形式之一的中国
宪法全面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