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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与人民——布鲁斯·阿克曼的二元主义宪政理论

  人民主权是我国宪法的政治基础。我们在人民主权的实现形式上是通过人民选举人民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的方式进行的。因此,在宪法学教科书中,人大至上和人民主权都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这种将人民主权和人大至上同时并列为我国宪法基本原则的做法可能会忽视人民主权原则必然带来的逻辑后果:任何政府分支都只是在部分意义上代表了人民,因此任何政府分支(branch)都不能声称其必然高于其他分支,任何政府分支只是在它被人民授权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如果承认人民主权,那我们就必须承认,任何政府分支都不能声称自己是至高无上的。否则,就会导致出现一个政治上的怪物“主权中的主权” (Imperium in Imperio)。另一方面,所有这些分支所代表的人民意志相加的结果仍然无法完全代表人民的意志,人民在授予政府分支的权力之外,仍然保有其他未曾授予的权力。
  也就是说,人民主权会引申出两个原则:一、分权原则,由于立法、司法和行政都不过是人民部分授权[34]的后果,它们只能行使人民授予它们的相应权力,分权是人民主权原则的应有之义;二、权利保留原则,由于人民主权,所有未经人民授予的权利均为人民所保有。套用哈佛法学院宪法学教授Frank I Michelman的话来说,“国会不是我们人民、政府不是我们人民、法院也不是我们人民。”[35]只有我们人民才是我们人民。如果人民主权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那我们就要重新审视我国宪法中国家机构的权力划分,建立人民主权得以进一步落实的宪政安排。
  
【注释】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感谢我的导师贺卫方先生对我研究宪政问题的持续鼓励;另外,我也从与赵晓力博士的经常性讨论中获益颇多。当然,文责自负。  
   
  比尔德在1913年出版了他最为重要的著作,《美国宪法的经济解释》。他把宪法看成是一份确保一小撮人利益的经济文献。他们运用了非民主的手段建立了中央政府,保证他们的个人财产,回应他们自己的需要,阻扰各州绝大多数民众的意志。他把宪法看成是“资本对抗土地”而且是资本最终获胜的结果。一小撮商业团体——制造业者、商人、造船主、投机商以及国家债券与股票的持有人——操纵了制宪会议的召开,而且他们主导了制宪大会,对制宪结果他们有直接的个人利益。比尔德认为,这份经济文献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授予国会的积极权力:战争、税收、商业以及对西部土地的控制。这样一来政府就可以保证商业免于外来的竞争和内部的动荡,从而能够确保商业的稳定和债券价值的上扬;另一部分具有消极的特征,限制各个州管理商业的权力,这无疑为商人阶层打开了广阔的国内市场。Charles A. Beard, An Economic Interpretation of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New York: The Macmillan Company, 1913, pp. 169-183。  
   
  原意解释派的代表人物有Edwin Meese III、Robert Bork和现任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Thomas Scalia。Robert Bork于1986年被里根提名为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因其政治观点过于保守,在一些民权促进机构和国会民主党议员的推动下,形成了一场全国性的反对其任命的运动,最终Bork没有通过参议院的任命。有关原意解释派的观点,可以参见Robert Bork, The Political Tempting of Law: the Political Seduction of the Law, Touchstone, 1991;Thomas Scalia, Original Intent: The Lesser Evil, 57 Cin. L. Rev. 849 (1989)。有关原意解释的一个综合性评论,可以参见,赵晓力:“美国宪法的原旨解释,”《宪法与公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页380-407。  
   
   Bruce Ackerman, We the People: Foundation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Sixth Printing, 1999,该书第一版为1991年。中译本由法律出版社于2004年4月出版,译者为孙力、张朝霞。中译本质量颇有可以商量之处。首先书名译成《我们人民:宪法的根基》可能会有误导以为作者要强调说人民是宪法的根基,其实作者的核心观点是要推出二元宪政论;而以1787年宪法制定为高潮的建国时期恰恰是这种二元宪政论的最初实践,之后1860年代内战之后的重建时期以及1930年代的罗斯福新政则是宪政二元论的转型时期。故此,第二卷的名称为《我们人民:转型》。基于此,第一卷书名译成《我们人民:奠基》或许更为妥帖。因为翻译的质量与差错不是本文的重点,本文不加具体评论。这里仅举我顺手翻到的一例,1955年,Cecelia Kenyon在《威廉和玛丽季刊》发表了“缺少信仰的人们:反联邦党人论代议制”,这是美国学界最早讨论反联邦党人政治思想的文献之一。该文献的英文为Cecelia Kenyon, “Men of Little Faith: The Anti-Federalist on the Nature of Representative Government”,中文本将文献名称译成,“不太忠诚的人:代表制政府的本质是反对联邦主义的。”有兴趣的读者,可以比照拙译《我们人民:奠基》第一章,《法大评论》第四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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