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A股的百年大计:以法禁征资本利得税
周洛华
【全文】
我呼吁全国人大以立法形式规定中国不征收资本利得税,这是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资本市场和保护中小投资人利益的根本。我们现在正在着力拓宽普通百姓的投资渠道,既增加了居民的收入,又完善资本市场,而资本利得税本身并不符合这个增加人民群众财产性收入的目标,也违背了“国九条”有关保护中小投资人的精神。
说实在的,每次市场大跌时,总伴有国家正在研究或者筹备资本利得税的传闻。从“2·27”急跌开始就有这样的传闻,可见它对市场的影响有多大。沪深股市现在还在牛市之中,对这样的消息已经如此敏感,设想若在熊市之中该如何面对这样的重磅炸弹?如果有人认为政府可以先造舆论,让股市慢慢消化资本利得税的负面影响,然后择机推出,那么我不得不说,这是根本不理解资本市场的规律。难道让股市缓缓下跌到一个比较低的位置,然后推出这个税种就可以减轻股市的震荡了吗?非也。A股在资本利得税的阴影下,将长期徘徊在低位,导致国家为启动股市而支付的股改对价都前功尽弃。因此,可以说,对于一个从来没有资本利得税的市场来说,永远没有合适的时机推出这个税种。
十七大提出要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要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我们现在正在着力拓宽普通百姓的投资渠道,既增加了居民的收入,又完善了资本市场。而笔者以为,资本利得税本身并不符合这个增加人民群众财产性收入的目标,也违背了“国九条”有关保护中小投资人的精神。
读者可能还记得,我是积极赞成物业税的。我认为物业税能够有效地降低投资地产的预期收益,达到宏观调控的目标。物业税对于房地产来说,其作用将是巨大的。而资本利得税对于股市来说,其冲击将远远超过物业税。
回想起来,从2005年开始的股改之所以能够成功,之所以得到了广大股民的拥护,就是因为这个举措尊重历史,尊重现实,遵守了政府对广大股民的庄严承诺,遵守了资本市场发展的自身规律。毫无疑问,我们的工作应该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从自然规律出发,从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出发,而不能一切从所谓的“国际惯例”和“先进经验”出发。股改之后,沪深股市迎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如果将来推出资本利得税,那就根本违背了“尊重历史,尊重现实”的原则。试想,如果不送对价,直接宣布进入全流通,那样,股改还会成功吗?
资本利得税也不能成为调节股市的口头武器,放出风声,然后再否认或者辟谣,说这仅仅是某些专家的意见或者就是传闻。假如想以这种方法来调节股市,实在不是正确的方法,老百姓已经有了心理阴影,投资者已经有过辟谣之后立即征税的经历。用所谓的传闻来调节股市的涨跌本身也不符合完善资本市场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