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暴力犯罪,根据刚才上文笔者的案例和特点的分析,可以发现女性暴力犯罪很多起源于家庭、邻里纠纷和矛盾。其中有婚姻不和、第三者婚姻现象、家庭暴力、邻里矛盾是几个主要的根源,笔者认为女性暴力犯罪的产生和蔓延与家庭因素存在互动的关系,即从犯罪的发生机制看是一个重要的诱因。
如在新华网的一文中:《调查显示:家庭因素是女性暴力犯罪的元凶》,又如在人民网一文中:《女性犯罪调查:女性暴力何以上升》中指出家庭暴力是诱发女性暴力犯罪的一个主要的因素。此外在东方新闻网中一文也指出:《莫为感情失理智——女性暴力犯罪敲警钟》,也进一步说明家庭是女性暴力犯罪的重要作用的“场”。⑹家庭之所以作为女性暴力犯罪的一个重要的“犯罪场”,与我们特殊的国情有关,是具有深厚的文化背景和历史渊源的。研究女性暴力犯罪的原因,家庭是我们必须关注和分析的一个方面。
女性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是多角度和多思维模式的,笔者在此不想拘泥于一些普遍性的原因,而是相通过具体的案例和数据,进而引申出有助于我们进行研究和探讨的特殊原因,并未提出对策提供有益的研究路径。
四、我国女性暴力犯罪的对策
“无犯罪即无刑罚”,这是一句古老的
刑法格言。【13】犯罪的目的不仅是为了惩罚犯罪人,更是为了预防犯罪和防卫社会。女性暴力犯罪的出现,已经产生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该通过
刑法的手段予以调控进而保护社会的安全和其他成员的合法利益,但同时我们也要通过现有的条件积极预防,进而从最大限度减少犯罪的发生率、缩小犯罪圈,最终实现
刑法的终极目标,完成犯罪研究的内在价值。笔者认为,发现问题是前提,而解决问题则是关键,如何预防和应付女性暴力犯罪将是我们下文的重点。
1、几个检讨
第一、女性文化。
我国的女性文化是研究女性暴力犯罪的原因和对策,首先需要予以检讨的事项。笔者认为,我国的女性文化贫困化现象极为突出。一方面由于漫长的传统文化的影响,女性一直处于社会的最底层,地位卑微,一直处于被利用、忽视和被动的状态,没有成为独立主体而予以研究和看待。另一方面,由于近世纪以来的女性运动,尤其是建国后女性地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同时在改革开放以来女性面对复杂、多变、利益多元等诱发下。既不能真正的实现主体意识和主体位势,只有通过极端的手段来达到,如在家庭暴力下诱发的血案就是最好的证明。同时一些女性由于受到不良影响,一时冲动而犯罪。
因此,我们有必要反思我们的女性文化,而其中典型的就是女性性文化的检讨和思考。⑺而关于婚外恋引发的暴力事件层出不穷就是一个例证,在笔者上文的分析中谈及家庭作为一个主要的“犯罪场”,其中家庭婚姻问题是具体的表现。因此,笔者冒昧的论断,女性文化是女性暴力犯罪规制的一个重要的文化命题和社会解决机制,具体的将在下文论及。
第二、女性权益保护。
女性的人格发展轨迹——清晰的描述了女性从身份走向契约——从客体演变成主体的历史轮廓。笔者认为,女性权益的维护是女性暴力犯罪预防的一个积极客体和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