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生理因素。女性在其生理时期中具有三个特殊时期,即月经期、怀孕期和绝经期。生物学原因认为处于期间容易产生违反犯罪行为。因为在此期间,女性会出现植物神经紊乱,大脑皮层失调,心烦易怒,情绪失控等现象,如果有不良刺激和诱因,容易越轨。学者K•DALTON(1986)指出,经前紧张使女性更容易激怒或者懒散而实施越轨行为。【10】女性在月经期前通常会出现“经前期综合症”,即月经前3-4天内有情绪紧张的表现,如忧郁、焦虑不安、烦躁易怒及信心低等。正是由于这些心理的消极变化,使女性陷入犯罪的危险性较大。
女性的生物基因决定了她们在体能和心理上天生地弱于男性,表现为娇小柔弱、胆小、性格温和柔顺等。这种身心差异便决定了女性多易实施诈骗罪、盗窃、纵火、投毒等犯罪行为,而较少杀人、抢劫等实施暴力性犯罪。女性的情感较幼稚,意志较薄弱,因此容易被人唆使或受诱骗。生理因素并不可以单独对形成犯罪心理起决定作用,而是与其他社会因素综合而成的犯罪心理。【11】
因此,女性的生理特点决定了女性暴力犯罪的特点、领域,也影响了女性暴力犯罪的走向,探讨女性的生理机制对于全面、客观的研究有着重要的意义。
第三、人格因素。
“人格”是一个在不同学科中被广泛使用着的概念,含义非常的复杂。目前,人们常常在以下两个层次上使用人格概念,即从哲学和具体学科界定。人格既可以从抽象层面上来理解,也可以从具体的层面上来理解,因此女性人格本身就是一个既抽象又具体的概念。
在史前社会,人类以自然血缘关系为存在的基本形式,男女两性的关系也具有和文明史时期不同的性质。在人类步入文明社会以后,奴隶制作为文明史上第一种社会制度是女性受压迫、奴役的开始。几千年漫长的封建政治、经济和文化从根本上来说是否定女性主体性,否定女性人格的。从传统观点来看,女性的性别人格特征常常表现为:肉体的、非理性的、温柔的、母性的、依附的、感情型的、主观的、缺乏抽象思维能力的,它总体上具有被动性的特征。【12】
随着历史的变迁,中国女性的生存处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封建王朝的没落、资本主义经济萌芽的出现,女性的命运出现了历史的转机。女性的人格从被动性转向主动性,女性的社会地位提高,社会影响上升。女性作为犯罪的主体逐渐步入研究的视野,而女性暴力犯罪的出现与女性人格的变化——从身份到契约的改变,有着密切的关系。笔者认为分析女性人格的变化和演变,有助于积极的规制和预防女性暴力犯罪。
第四、社会因素。
犯罪是社会经济环境、政治、历史文化等多方面综合作用的结果,女性暴力犯罪的日益突显与社会的发展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在转型中的中国,女性所面临和处在的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也就决定了女性暴力犯罪发展新趋势。
女性暴力犯罪的升温,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快速的经济发展,日益复杂的利益分配和利益冲突,女性地位迅速提高,女性影响激增等契合。一方面,“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仍在作祟,使女性往往处于受侵害地位,难以改变自身处境而不得不采取极端手段;另一方面,一些被束缚在家庭角落的女性长期生活在封闭状态,无处宣泄感情而形成自闭性格,人格扭曲而产生犯罪欲望。此外道德观念的变化,也是女性暴力犯罪的诱因之一。例如一些专业人士提出,全社会应当重塑对婚姻家庭忠诚的道德观念,改变目前道德评价标准的混乱状况,规范人们的道德行为。同时女性有着极强的虚荣心,极易为经济利益而走向歧途。⑸笔者认为,认真检讨我们当前转型时期的社会形势,进而分析女性暴力犯罪的原因有积极的参考价值。
第五、家庭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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