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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应对还是执行?

  其实,《劳动合同法》给企业灵活用工提供了很大的空间。比如《劳动合同法》规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和有固定期限合同在合同解除方面没有任何区别,遇到法定解除条件的就可解除;并且这次的《劳动合同法》对裁员的问题做了更加宽松的规定:以往我们只有在企业破产和经营严重困难的时候才能裁员,这次新增加了一条,企业由于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的,也可以裁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裁员应该看成是一个正常的现象,以后企业裁员的情况是会经常发生的。法律所要求的是依法裁员和合理裁员,并不是不能裁员。这里涉及到对法律的理解问题。上海西门子电器有限公司的副总裁告诉我们:今年4月份,整个公司都采用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她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德国西门子公司一直采用的形式,到了中国以后,大家才入乡随俗放弃了这个形式。然而,短期合同并不利于企业持续发展,长期合同是今后的企业发展趋势和法律的要求,因而在《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前,公司便决定主动实施,以占领今后企业人才竞争的制高点。这一案例对于我们的企业应该有所启示。
  三、关于企业发展的劳动关系战略和雇主策略
  对于《劳动合同法》是应对还是执行,我觉得消极应对没有出路,积极的选择应该是执行法律。这对于企业是一个挑战,但也是一个契机,一个提升企业的契机。有朋友问我:你说企业怎么办?你能用最简单的话给我们提示一下吗?我认为可以用两个字概括―――转型。企业必须转型,因为企业目前面临的劳动法律环境发生了变化,不转型的企业会非常被动,有人说华为“打响了规避劳动法的第一枪”。这到底是抬举华为,还是把华为往火坑里推呢?华为自己则称,“华为此举的目的不是为了规避新《劳动合同法》”,由此可见,哪个企业都不愿意把自己摆在一个规避劳动法和对抗劳动法的位置上。我们改变不了法律,我们只能改变自己。因为不管你对于这部法律如何评价,是法律就要执行。应对和规避没有出路,结果只会增加企业的成本,这种成本既包括有形成本,也包括无形成本。这一点也可以说是华为事件给我们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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