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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化政府之意涵与发展

  上述学者对“电子化政府”的定义,实际上大同小异,我国台湾有人进行了如下总结:“电子化政府”乃指政府机关运用资讯通信技术形成相互连结,进行资讯交换,透过电话、电脑网路及共用资讯服务站等各种资讯设施,依企业与民众需求,以最方便的程序,直接提供更快速及创新的自动化服务。并以达成“单一窗口服务”为理想目标,不仅只是利用资讯通信科技的优势取代人工作业,更重要的是透过流程创新来加强各机关协调合作,改变传统作业流程,调整各机关的权责分工,并进而无形中打破传统组织层级节制的限制。[4]笔者认为该总结相对比较全面地揭示了“电子化政府”的本质。
  (二)官方观点
  根据联合国经济暨社会理事会(UnitedNation Department of Economic and Social Affairs,UNDESA)的公共经济与公共行政署(Division for Public Economic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DPEPA)与美国公共行政学会(ASPA)于2002年所发表的《BenchmarkingE-government:A Global Perspective:Assessing The Progress of UN Member States》报告中,对“电子化政府”的定义是:泛指公共部门所有资讯通信科技的平台与应用,其从政府透过“网际网路”与“全球资讯网”(World Wide Web,WWW)传输资讯给民众提供服务的角度来诠释“电子化政府”。[5]世界银行(WorldBank)则是将 “电子化政府”定义为:政府使用资讯与通讯转换公民、企业和其他行政单位的关系,这些资讯通信科技可以提供多样化的目标,使政府传递更好的服务给公民,透过资讯充分授权公民,使政府管理更有效率。可以改善政府机构的回应性与课责型、避免较多的贪污腐败、提升行政透明度、提供人民较多便利性、降低服务成本并使政府税收成长。[6]
  从上述官方机构的诠释可以发现,“电子化政府”是一种通过资讯通信技术,将政府、民众和企业联系在一起,使政府资讯和服务能够更加方便快捷地传递给企业和民众,以提升政府的生产力和效率。并且网络的公开性与透明性,有利于避免贪污腐败的发生。
  二、电子化政府之起源
  电子化政府的称谓首次出现在1993年美国政府在《Reengineering Through Information Technology》的报告中,目的是用来强调“利用资讯科技来革新政府”。根据美国政府资讯科技服务小组(Government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ervices)声明,国家资讯基础建设的中心精神在于塑造顾客导向的政府,而更主要的目标在于创造更容易取得、更有效率以及更容易运用的政府服务。1993年美国政府将政府资讯政策作为政府施政的主轴,并提出了“国家资讯基础建设计划”(National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NII),作为支持“电子化政府”运作的基础,此后的报告中设想建立起运用资讯科技与顾客互动的政府机制,并提出了八项服务重点,除包括电子福利支付系统、公共安全资讯网络、国际贸易资料系统外,还有“电子政府”运作的支持机制,具体包括保护隐私权与资讯安全、整合政府服务资讯基础建设、改善资讯科技的取得、增加联邦人员的生产利与提高资讯科技的素质等。这些举措引起了全球的重视,各其他先进国家纷纷开始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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