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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区分新闻职业道德与法律责任

  (2)没有任何保障的计件工资制。没有最低工资。有作品刊播才有收入。
  (3)没有任何岗位培训和升迁机会。不了解大的政策背景,不参与选题策划过程,不享受任何在职培训。没有人格平等。
  (4)没有淘汰机制。导致鱼龙混杂。有劣迹者频繁跳槽。
  2.采访行为规范:重大新闻报道的选题与采访安排不够慎重。
  (1)临时记者不能参与新闻报道的选题策划,了解法律法规、政策、背景,参与选题的设置、策划、登记、审定等各个环节。
  (2)没有执行重要新闻必须出现场、有原始采访记录以及有权威意见等规范。
  (3)没有执行重要新闻必须2个人以上采访的规范。
  (4)编辑记者没有树立正确的新闻观。不能片面追求商业化、经济效益,为提高收视(听)率和发行量,采取不择手段、不惜代价的短期行为,如花钱买新闻、造新闻,忽视准确性。
  3.稿件审查核实:六大疑点为何未被发现?
  新闻报道的真实要依靠严格的稿件编辑审核制度加以保证。严格的稿件编辑审核制度要看新闻稿件有无准确出处,有无权威部门意见,坚持层层审核制度。编辑必须是经过长期采访、编辑实践磨炼、具备政策理论知识的优秀人才。
  北京市工商部门调查记者拍摄原始录像带发现电视报道有六大疑点:一是虚构举报人;二是对包子和肉馅未进行法定检测;三是使用“用纸箱做肉馅已成为业内公开的秘密”等未经查证的主持词;四是虚拟跟踪情节和送纸箱出入非法加工场所的画面;五是制假画面是制售者应记者要求进行演示的画面;六是执法人员在执法现场未发现有制作包子的工具和原料,询问中相关当事人也未承认其加工制作过包子。据《新京报》报道,《透明度》栏目当时看到訾某交上来的片子后,在审稿过程中也曾不止一次地询问过事情的真实性,但訾某都很肯定,所以就播出了。设想如果有一个再次派别人采访核实的程序或者重大选题同时有两路记者采访的制度,问题就不会出现。北京电视台对这样一则事关民生事关国家利益的新闻报道从选题到采访直至审核播出把关如此粗放,确实暴露该台管理中的诸多漏洞。
  四、本事件涉及的法律问题
  1.事件的处理以及法律后果
  本事件中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分四个部分,第一,直接责任人被判刑,负担刑事法律责任;第二,领导责任人被给予行政纪律处分,负担行政纪律责任。给予北京电视台台长通报批评,给予北京电视台总编辑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北京电视台主管副总编辑记过处分,三人分别做出深刻检查;给予北京电视台生活节目中心主持工作的副主任(该中心无正职主任)、分管《透明度》栏目的副主任、《透明度》栏目制片人等三人撤职处分;第三,次要编辑责任人负有民事(劳动)法律责任,被解除劳动关系。第四,北京电视台向社会公开道歉,承担道德责任。对记者、编辑个人的处理均属于法律责任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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