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必须尽可能采用合法正当的调查方法,只有在极端危险和困难的情况下才可以考虑采取隐蔽的、不公开的采访手段,如使用隐藏摄像机、假身份获取信息。(关于摆拍、暗访,未必正当,但并不违背事实。)
(3)必须力求报道事实的准确无误,并注意公正、均衡地对待有关当事人。
(4)必须保持廉洁,抵御物质诱惑。物质诱惑包括以金钱、财物、免费招待等贿赂为条件要求放弃揭露,或向知情者购买信息。
(5)必须考虑可能对平民造成的伤害,譬如隐私问题。
(6)必须具有勇气和坚韧,坚守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面对新闻媒体所有权的不断集中、新闻报道娱乐化、新闻媒体商业化以及针对报道的民事诉讼,从事新闻调查必须具有一定的勇气和坚韧,保持为民立言的良好操守。
(二)具体原因:急剧成长中的电视新闻报道事业难免一时泥沙俱下。
广播电视频道、栏目增多,制作播出周期加快,人员迅速增加,而人员培训、选题策划、采访、审核过程管理流于粗疏。
1.变动中的新生代记者:日常管理与职业训练严重不足。
(1)临时工人:既没有职业资格考试,也没有劳动合同规范,更没有记者证件。中国记协今年5月《关于采访亮证制有关问题的调研报告》显示:
●目前缺乏统一的记者资格考试制度。新闻出版总署的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只针对少数记者,即编制内记者和编制外1年期以上聘用记者,现在计划扩大范围。始于2004年的国家广电总局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规定在合法的广播电视制作、播出机构连续从事广播电视采访编辑等工作满一年的人员可以进行考试取得执业资格和执业证书。并面向社会开放,但通过率不高。中国记协目前正在试点在全国推行统一的新闻从业资格考试制度。
●事业编制的限制成为新闻单位依法管理新生代记者的重要瓶颈。我国对新闻单位实行事业编制管理制度,规定新闻单位的人员指标、福利待遇和工资总额指标。因此,新闻单位面临不能根据实际需要实现合法用工的困境,编外新闻采编人员很难实行劳动合同制,迫使采取临时用工制度,出现了大量临时和短期聘用(1年)采编人员。如全国广播电视行业在岗采编播人员超过20万人,其中,编外聘用人员5万,临时人员11万,两者占总数的75%。中央电视台只有全额拨款编制2503个,而实际采编人员则超过1万人。北京电视台编制1630个,实际采编人员3000多,其余1900人都是临时工。
●相当部分的采编从业人员缺乏记者证。按照新闻出版总署记者证管理规定,临时采编人员没有资格申请记者证(2005年3月1日《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规定合同聘期1年以上的记者才有资格申请记者证)。据统计,全国新闻采编人员平均持有记者证的比率约为50%。30岁以下记者持证率偏低,而广电业聘用记者持证率又显著低于报刊业。首都部分新闻单位平均持证率只有40.3%,平均无证率高达59.7%。电视台、党报和行业报的记者站缺乏记者证的情况非常突出。大量聘用和临时人员以及所有技术人员包括摄像人员都没有记者证。针对全国24家代表性都市报的调查显示,其记者平均持有记者证的比率是72%,尚有28%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