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家庭、学校与社会互动的防范体系
控制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其核心在于预防。有关专家指出,青少年的人生起点在家庭,知识基础在学校,健康成长在社会 ,家庭的作用只是一方面。要真正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需要通过法律的形式调动家庭、学校、社会和国家各方面的力量,帮助青少树立法制观念,走好自己的人生道路。要建立起家庭、学校与社会互动的防范体系,构筑起“三道”防线,形成家庭、学校、社会的联动和互动,各方参与,各司其职,各负其职,保证孩子在家庭中受到家长的呵护,而且得到学校和社会的关心和关注,随时处于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全方位监控之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法治措施。对学生开展即时的法制教育,培养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法制观念,使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落到实处,不走形式。
2.矫正体制。如在社区开设青少年是电视频道、网站、图书馆等为青少年提供健康的学习、娱乐场所;开设心理资讯服务中心等,为青少年进行心理矫正和救治,提高心理素质,保持乐观向上的健康心理状态。
3.即时纠正。对青少年的不良行为,采取早发现、早预防的措施。家庭、学校和社会应及时对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进行教育和帮助。
4、提高家长实施家庭教育的水平。家庭教育水平,是指父母家长掌握家庭教育知识和教育方法的程度,是影响家庭教育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要向广大家长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交流推广科学教育子女的经验,指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使家长能科学地对孩子进行家庭教育。
五、结语
青少年犯罪现象已经引起世界各国的关注和重视,也采取了各种措施来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要真正的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要从源头上来抓,即采取综合治理的方式,具体的说就是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各个方面做好教育工作,净化社会环境,营造良好氛围,做好帮教引导工作。此外,建立社会保障体系,重视和关爱贫困家庭也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重要方式。不管形式怎样运转,我们所希望的结果是青少年健康的成长,在法庭上不要在出现他们的身影,这是我们期待的,也是我们所努力的。
【注释】贺云祥(1984.11),男,满族,河北承德人,南昌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研究方向:刑法学。
【参考文献】①周振想:《青少年犯罪学》,中国青年出版社2004年6月北京第1版。 ②阙贵善:《江西省青少年犯罪与综合治理》,载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年12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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