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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方法的困惑

  学术的独立与自治直接会影响到学术研究成果的形态。比方说“引用”,我们的苏力院长喜欢研究引用问题。他曾经发表过文章,对于近年来法学界成果的引用率来对于重要学者的分布作出描述和分析。这样的文章让我们知道法学界的学者到底是哪些人,哪些学者是最有影响力的学者。他列出来了目前法学界最具影响力的50名学者,其中可以看出北大法学院现在正处在一个蒸蒸日上的状态,因为50名学者中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就占了九位,其中七位是在前25名之内,引用率最高的,排在第一位的是社科院法学所的梁慧星教授,前段时间梁先生教授见到我的时候说他也注意到这篇文章。第二名是人民大学的王利明教授,第三是我们这里的陈兴良教授,第四是苏力院长本人,我好象排在第十一名。他的这个研究表明北京大学的法律学者影响力不错。再换一个角度看,看这些人的年龄都是多大,从而考察这个机构将来的发展前景怎样,因为如果这些人都是比较年轻的,那就说明这个学校年轻的学者已经在比较高的地位上了。然后再考察一下,这些人的本科都是在哪读的,从而研究一下一个学校的本科教育对于整个国家法学格局的影响。
  这个研究非常有趣,实际上苏力院长还可以扩大一下,把法学界之外的人物得到引用的情况作一个统计和分析。比方说研究一下法学界的文章引用的非法学界的人中,谁占据了第一位。可能占据头几名的往往是我们的政治家。比方说:江泽民同志最近又指出,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怎样的话,等等。我自己观察,部门法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部门法的学者已经进入了一个——我们用一个中性意义的词——概念主义,就法学本身的知识体系去进行论证,它的资源不需要假借外部的力量。一个研究名誉权保护问题的学者一般不引用“小平同志最近认为名誉权如何如何”,小平同志大约从来不说什么名誉权的事情。但是在理论法学方面,他们一般会引用所谓经典作家,就是政治家的话,政治的话语往往影响到了学术的研究。当然,这种引用都是所谓正面引用,你完全不可能和国家领导人商榷,我至今没发现一篇论文与邓小平商榷,都是支持性的引用,而且通常都是“正如某某所指出的……”这个“正如”就表明这是一种不刊之论,是一种无需再讨论的前提论断。钱锺书曾经在《围城》里边说,有几个地方的人可以把自己的籍贯作为论证的理由:“我是某某地方的人,我就这么认为的,怎么着吧?”好像广东人,湖南人,还有半个山东人,可以做这样的论证:“我们广东人就这么认为的!”那就对了,我们就不需要再去论证了。从事学术研究的人们,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作为不刊之论加以引用,这就表明在这个国家里还没有真正的学术的独立性,也就是说学者们都依附于政治家,或者至少许多领域的学者都依附于政治家。这是我们今天在考察这样一个学术规范的时候,必须要去特别注意的一个问题,当然我们也需要去推动逐渐地改变它。
  改变并非易事,我们在这里会遭遇的另外一种传统的阻击,那就是某种类似于政教合一的传统,它使得政治权威与思想权威合而为一;最重要的思想家往往就是政治领导人,除了政治领导人之外没有思想家。在这里,我们又看得到中西传统的另一个重要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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