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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花江污染案:法学与经济学的对话

  吕忠梅教授:
  我先给大家回放一下关于松花江污染事件的两段资料,因为涉及到刚才提出的一些问题以及我的发言内容。关于松花江污染事件,2005年11月13号发生的爆炸,11月23号国家环保总局打破沉默,这时哈尔滨已经正式停水半天。在哈尔滨停水之前,哈尔滨市政府告诉市民要全面检修管道,但这种说法令人难以相信,哪有检修管道全市停水的事情呢?大家便开始猜疑,谣言也流传开来,说是哈尔滨要发生地震,于是哈尔滨市民纷纷外逃。我当时在上海学习,有一个同学就在哈尔滨工作,他夫人打电话来,说我准备了三天的水和粮食,到时候活了就活了,死也就一个人。从这些话里我们可以想象市民已经处在一种什么样状态下。这样的话可不是那么轻易说出来的啊,这里面包含着很严重的问题,就是社会的情绪。市民在恐慌,市政府告诉他们要维修管道的话不可信,因为从来没有过一个百万人口的城市因为管道检修在全城范围内停水。有过吗?在我们有限的生命当中,我们经历过这种事情吗?没有吧。武昌检修管道,不会停到汉口吧,不会全武汉都停水吧。隐瞒事实的真相的代价只能是流言四起,社会不稳定,秩序遭到破坏。有人猜测是松花江污染,有更大的谣言就是要地震了,这个时候哈尔滨人四处逃窜。(笑声)我真的碰到过这样的人,他从哈尔滨跑到九江,结果在九江遇到了地震。(大笑)一直到11月22号,吉化方面还在否认松花江遭到污染。他说爆炸物是二氧化碳和水,绝对不会污染到水源。当时中石油的新闻发言人也对媒体说,没有环境检测单位对吉化双笨厂爆炸污染松花江向中石油通报。也就是说,他不认为哈尔滨的停水与吉化的污染爆炸案有关。到11月23号,环保局发生通报,由于吉化爆炸事件,松花江发生重大污染。
  紧接着是道歉和慰问事件的发生(笑声),污染事件的真正原因,刚才郭博士也已经说了,并不是爆炸本身,因为灭火用的灭火剂和冷却水没有进行任何处理而直接排入了松花江导致的污染。到底是多少吨,说法不一致,有的说是100吨,有的说是80吨,数十吨的污染物质短时间地排放到河流产生的污染,依我们的常识是应该知道这个后果的。苯污染对人体的危害,就是对中枢神经的麻痹,轻者兴奋,步态不稳,头昏,头痛,恶心,呕吐,重者出现视力模糊,从浅昏迷到深昏迷,甚至导致心跳、呼吸停止。长期反复接触低浓度苯可以导致慢性中毒,苯可以导致各种类型的白血病。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已经认定,苯是一种致癌物质。在美国已经将苯列入一百种危险品之一。松花江污染的另一个主要污染物是硝基苯,硝基苯的危害或者是可能的危害就是导致中毒性肝炎或各种肝病。有报道说污染超过国家标准的40倍。也有记者了解到最高峰值(苯类)时超过国家标准的300多倍。现在吉林和黑龙江两地监测的结果都表明污染物主要是苯和硝基苯。苯是原来双苯厂爆炸的物质。硝基苯是灭火器的物质。在11月13日发生爆炸到23日宣布松花江污染的这段时间内,吉林之下、哈尔滨之上的沿江百姓的知情权如何保证?他们是不是已经喝了污染的江水?他们的权利如何得到保护?国家环保总局的一个副局长说:事故发生以后,吉林省政府已经通知了所有直接从松花江取水的企、事业单位、居民。这就涉及到刚才郭博士说到的通报制度的建立问题,我们知道在环保法上有一个紧急通报的制度,这个制度落实了吗?。
   接下来是国际问题。俄罗斯有两个城市的供水是依赖于松花江的。俄方说水质仍然不能达标,可能导致150万人的引用水受到威胁。我们外交部是11月22号通报给俄罗斯。11月23号,俄罗斯自然资源部马上建立了一个专门的小组进行应对。俄罗斯自然资源部的部长接受了俄罗斯通讯社的采访,表示要采取一切措施来应对这一污染事件。我们可以看看俄罗斯的反应速度和我们的反应速度。11月23号,俄方开始对松花江水质进行监测,俄方的一个技术主管说:“最大的问题就是中国官方的沉默。我们对于污染物的泄露量等等方面都没有得到答复。这使得我们不得不闭着眼睛来寻找污染物质。”
  在俄方反应很强烈的情况下,11月24号,解振华局长会见了俄罗斯驻华大使,详细的介绍了污染情况和中方采取的措施。关注这一事件的还有世界野生动物保护基金等国际机构,因为中俄两国毗邻区有大量的野生动物栖息,包括东北虎、麝香鹿、雪豹以及熊,他们最重要的栖息地都在这里。所以这次污染不仅仅是水的污染问题,不仅仅是对两国的居民产生影响,也会对其它生物产生影响。我们现在已经宣布流入到俄罗斯境内的水质已经全部达标,没有污染物质,不会造成污染。
  谁来为松花江污染埋单?民间索赔问题和行政问责的问题是刚才大家反复提到的问题。我到后面再来讲。我们再继续回顾一下事件的发展。
  解振华的辞职。11月30号晚上,解振华出席2005中国环境文化节—绿色中国颁奖典礼,这次颁奖典礼是他最后一次出现在中国的环保舞台上。第二天,环保总局召开全国环境污染制度应急电视电话会议,主持人换成了副局长王玉庆,这个时候大家都已经知道了解振华辞职的事情。12月2号,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发布了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的通知。通知说:这起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国家环保总局作为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事件重视不够,对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估计严重不足,对这起事件造成的损失负有责任,为此,解振华同志向党中央国务院申请辞去环保局长的职务并获得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这个时候,解振华刚满56岁。而在12月1号的会议上,环保局副局长说11月14号到17号,在松花江污染事件发生的若干天里,我局没有接到吉林省环保部门关于这起事件的消息,错过了消除污染隐患的最好时期。但是吉林省环保局却说最迟在11月14号晚上,环保总局已经得到正式通知,并且当天晚上已经到达副总理层面。从11月14号到17号,这中间有3天时间,环保总局和吉林环保局的说法不一致。关于这次事件,还流传着一种未经证实的说法,在接到污染事故报告的同时,解振华接到吉林省有关领导的电话,希望环保总局能够留足时间给地方来处理,并且淡化了事件的严重性。我们知道解振华毕业于清华大学,在环保部门工作了整整23年,是一个老环保,也做了很多值得称道的事情,对环保事业的贡献是很大的。到底是什么原因使环保总局没能做出迅速反应现在不得而知,但仅仅将其归结为某一个人的问题,是不是十分妥当,是值得考虑的。
  再来看第二个人。因松花江污染事件受到职务处分的还有吉林石化的总经理,12月4号,吉林石化召开了企业领导干部会议,中石油集团总经理说:对这次事件十分痛心,深感内疚,应该自我反省,承担责任。副总经理和董事长说这次事件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引发了重大松花江污染,严重影响了周围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不良的国际影响,损害了中石油的整体形象。在这次会议上宣布了一个决定——免去吉化总公司党委书记于力的职务,接受国务院调查,同时任命了新的总经理和党委书记,同时也责成吉化免去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双苯厂的厂长及本案二车间主任的职务,接受国务院调查。也是在这次会议上,副总经理对于被免职的余力做出了如下评价:于力在担任吉化党政领导人三年的时间里,工作是努力的,扭转了亏损的局面,在改革发展稳定中做出了贡献。对爆炸事件和抢险组织,总体比较得当,有效避免了人员伤亡与事故的扩大。如果按照这样的评价,他应该是个有功之人,却被免去了职务。于力被免职时46岁,比解振华整整小了10岁。他毕业于东北大学,在2002年调至吉林石化之前在抚顺工作了18年,上任之初,吉林石化已经连续6年亏损,累积亏损金额达到80亿元,余力上台以后,通过调整产品结构,优化管理,降低能耗能手段,2003年摆脱亏损局面,04年销售收入达到281亿,上交税收20亿,实现税后利润28亿,恢复了在中石油举足轻重的地位。在这个过程中,中石油高层对吉化以及于力给予了高度评价,号召在公司内部推广石化经验,其中包括六查六整顿这样一些管理方法, 所以不管是在行业内部还是在媒体上,吉化的被关注度是非常高的。于力除在吉化身兼总经理和党委书记两职以外,还担任了吉林市委常委,05年他被选为吉林省的全国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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