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法院判决能传递信号,起着信号传递作用,从而改变人们行为。Eric Posner将信号传递理论用于解释法律和社会规范的功能,认为,一个人遵守法律和社会规范,就说向他人传达一种自己具有合作精神的信号,是一个值得信赖的人[10]。法律判决同样起着信号传递的作用。法院判决的结果向社会传达了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支持的,法律对于什么行为具有强制的约束力,从而引导人们以判决结果为参照来界定自己的行为,这在以过往案例作为判决的依据的国家尤其重要。如当法院判决某种危害社会主流价值观的行为(如卖淫、嫖娼)为合法时,无疑社会就会得到一个卖淫、嫖娼合法的信号,从而使得人们在内心对卖淫、嫖娼的厌恶感和抵制感的降低,久而久之,卖淫、嫖娼活动肯定会增加,社会规范对于卖淫、嫖娼的看法亦会改变;但如法院判决卖淫、嫖娼违法并对之采取惩罚,人们就会知道什么是法律所倡导,什么是社会所需要的,并改变自己的行为,自觉地抵制非主流思想的侵袭。同样的,彭宇案的判决给人们的信号是见义勇为不仅不会得到善报,还会遭受额外损失,那么人们在面对处于困境中的他人时,就会多一份顾虑和恐惧。
3.法官判决能改变人们交易的模式,改一次交易为长期的多次重复交易,从而影响社会信用。如果法官在利于自由心证原则判决时,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有意识的以社会价值观为出发点,对那些违背契约、采取机会主义行为的一次交易给予惩罚,而对那些遵守契约、注重信誉、讲信用的当事人给予奖励,则人们就会改变其交易模式,变一次交易为多次重复交易。而多次重复交易能有效的遏制当事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激励当事人讲信用和追求来自信誉的长期利益。
4、法律判决所具有的强制力能使惩罚得到执行,能通过事后惩罚来改变人们事前的行为,使人们自觉选择与法律和社会规范相符合的行动。
六、结论
走出法院大门的彭宇说:“再不会这么冲动了”,此案唯一目击证人陈先生高呼:“朋友们,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更多的网友则在感慨“现在好人不好做”。彭宇案留给我们了我们太多的思考。在法律判决中为确保案件判决的效率,必须使用自由心证原则,但自由心证原则的使用应该受到来自法律、取证规则和社会规范的制约。如果法官滥用自由心证原则,导致案例判决有违案件事实和社会主流价值观,那对于社会信用和正义的建立都是一种莫大的伤害。期待法官们能慎重、公正、公平的使用自由心证原则。
【注释】1.Hart,O.and J . Moore (1999a) , Foundations of Incomplete Contracts , 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 ,66 : 115 - 138.
2.波斯纳,法理学问题,苏力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261 - 262.
3.O.哈特,企业、合同与财务结构,上海三联书店,1998
4.道格拉斯·拜尔等. 法律的博弈分析,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5.罗尔斯. 正义论 . 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4.
6.罗伯特·考特,托马斯·尤伦. 法和经济学,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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