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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十大工程建议

  对商务部、科技部、国资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商标局、国家版权局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进行大规模重组,裁撤职能重复的机构,合并行政权力,建立更加集权化,更加单一、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使未来的知识产权中央管理机关对国内外一切知识产权重大问题有统一的决策权。
  在美国、日本、我国台湾等地区,一般由商务管理机关统一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在韩国,是科技部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在德国,是司法部统一管理知识产权。我国大陆现在是国务院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主管知识产权,但是其权力不统一,没有强悍的常设班子,没有具体的行政职权。这个体制需要修改完善。
  5、司法建设
  通过证据法、程序法的修订,大大提高知识产权司法救济的成本,避免轻率诉讼和恶意诉讼;同时,加大对恶意侵权的赔偿力度。
  6、队伍建设
  知识产权是一个小行业,需要的从业人员很少,行业协会应当大力限制从业人员的进入,提高进入门槛。如果政府大规模引入知识产权服务人才,会把行业搞坏。建议中国专利代理人的从业资质限定为有理工科博士学位,有十年以上政府知识产权管理经验,有十年以上企业科研工作经验,另外还要通过代理人资格考试。美国的知识产权事业依靠一只短小强悍的代理人队伍。我们也要建设这样一只队伍。
  总之,知识产权培训可以很多,但是专业人才的行业准入必须提高门槛。
  7、体制建设
  德国的工科教授要先在企业工作十年以上,才能回大学工作。专利审查员实际上也算高端技术人才,如果他们没有科研工作经验,对行业不熟悉,空对空地搞文献检索和分析,整个专利事业就上不了层次。鉴于此,中国专利审查中的大部分检索业务要外包给上地信息产业基地、生命科学院、永丰科学院、医药科技园、新材料园、纳米科技园等科研实战部门的兼职工程师。或者,我们可以采取地域交叉策略,即对来自上海的专利申请,让北京的科研人员检索。来自北京的专利申请,让上海的科研人员检索。这个外包检索可以和专利局的内部检索并行,辅助审查员的检索分析工作。
  8、全民参与
  对专利复审、无效案件,我国应当逐步改善体制,争取在十年后,开始实行全民参与的处理程序。即对任何一件专利复审、无效诉讼,当事人负责举证和辩论,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从全国数百万具有研究生学位的工程技术人员中随机抽取150名陪审员,当事人负责审核,选择其中12名陪审员负责案件实质问题的裁判,专利复审委仅仅负责适用法律,不再就实质问题做出任何裁判。
  专利复审、无效案件就像一颗大炸弹。这种案件是最典型的零和游戏,结论选择空间只有两个——要么一方完胜,要么另一方完胜。不像其他诉讼,其他很多民事诉讼的裁决结论可以有无数种,搞得双方当事人都稀里糊涂,不怨恨裁判机关。作为彻底的零和游戏,政府必须甩出手去,否则一批一批的裁判人员会被市场经济关系缠绕得无法呼吸,在中国这个体制下,专利复审、无效案件就像一颗大炸弹,随时可能大爆炸,影响知识产权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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