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宪政要求限制政府权力,保障公民自由权利,调和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各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是整个社会的指导原则。 (1)在宪政中首要的是限制政府权力,美国著名宪法学者詹姆斯。麦迪逊有一段论述:“如果人们都是天使,那也就没有设置政府的必要了;如果如何治人是由天使来规定的,那么也就没有对政府权力进行控制的必要了。正因为政府是由人来治人的,最大的问题在两方面:首先使政府有能力控制被治者;其次就是要求政府控制其自身了,控制政府无疑要依靠人民,但经验告诉我们,人们必须有其他的防备方法。”[3]而其他防备方法就是通过自由立宪实现一个有限政府及其有限权力,一个在某些领域永远无权做出决定的政府;一个与公民一样守法负责任的政府,使政府的权力得到约束限制。 (2)而最重要的是保障公民自由权利。现代宪政的一个根本原则是一切权力都是有限的,权利原则上是绝对无限的(特殊限制例外)。只有公民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社会经济才能正常运行,宪政才能发挥其作用,社会才能发展,总之公民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是宪政的基石。 (3)最后,宪政能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宪政的治理方式是法治而通过法律来约束和调整社会运行是宪政的一个基本特征。司法救济作为社会救济的最后一道屏障,其在宪政作用下通过运作司法化解让矛盾主体在
宪法约束下解决矛盾,使社会裂痕得以重新恢复。如20世纪60年代美国的民权运动通过非暴力,在宪政的化解下避免了社会危机。总之宪政能很好地化解各种社会危机,使社会经济得以稳定发展。
三
现代宪政产生于西方世界,宪政的兴起过程如下:
首先是支持王权。这是资本主义萌芽发展到工场手工业时期,是资本主义从萌芽到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而宪政的各种早期理论也在这一时期形成。如:人身自由等。由于自身实力弱小封建强大,与此同时中世纪欧洲国家概念很模糊,欧洲大地因此被分割得支离破碎,基督教是把西欧连接起来的唯一力量。随着国家民族兴起,通过对王权的支持来获得商业发展的空间,通过对王权的支持资产阶级得到了发展,产生了重商主义等各种与王权相统一的商业发展模式。
其次限制王权。随着王权的强大和资产阶级自身力量的强大,宪政理念的进一步发展,王权开始不能满足资产阶级的需要,相反开始成为阻碍经济发展的障碍,要求限制王权的呼声越来越强,再次推翻王权。这时期从英国革命开始到19世纪中叶,由于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农业社会进一步解体,宪政的推动者资产阶级力量更加强大;宪政理论的进一步成熟,推翻王权建立宪政,以新的政治体制来适应和推动经济发展,推翻王权建立宪政体制是这时期的主要特征。
最后扩展权利。从19世纪中叶直到今天,一直进行着权利的扩展,随着王权被推翻,全新的宪政体制建立,在工业革命的推动下,公民权利的要求进一步扩大以适应满足社会经济的要求,不断扩展权利,完善宪政成为当今时代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