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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力就这样“面对中国的法学”?

  事实上,关于收容遣送制度被废除之后所谓的种种治安恶化的报道也好,传闻也好,我一直就不太相信是因为收容遣送制度被废除导致的,至少没有一项有效的社会学调查证明这一点,苏力对此问题并未深入分析,这里存在如下几个问题,需要苏力思考:
  第一,总体性的治安状况全凭警察局说了算,他们报告什么,社会接受什么,一般人的一般性感觉并不能清晰地确定治安的真实状况,而作为群体的警察又有多少公信力可言,我们有什么义务他们说什么就信什么?
  即使某地如广州的治安出现恶化问题是否能够证明全国性的治安恶化了,苏力在第296页自脚注[21]至[26]所引用的各地报道中,只有脚注[21]是关于广州治安恶化的问题,而苏力所引用的报道发表于2003年9月12日,报道说广州治安恶化是自2003年4月份开始的,这与收容遣送制度的废除(2003年6月22日)根本就缺乏时间上的逻辑关系,它至少无法证明是收容遣送制度的废除导致了治安恶化。而苏力居然依靠这个毫无证明力的证据来证明“各大中城市的流动人口的犯罪率明显增加”(页295-296),这显然已经不是一般的草率,简直就是天方夜谭!虽然苏力在这个脚注前用了“例如”两个字,但依然无法掩盖其以局部孤证下总体判断的论证方式。
  再退一步说,即使广州的治安恶化是从收容遣送制度废除之后才开始的,又如何证明其它大中城市治安恶化了呢——而且是废除收容遣送制度造成的?在脚注[22]到[26],苏力引用的报道只是表明许多城市乞丐增多了,救助法尚未到位,在禁丐问题上社会上发生了一些争论。这些现象能够证明什么?证明城市管理需要探索新的思路和方法,而不是一抓了之。既然苏力承认甚至强调法治本来就必然是滞后的,那么为什么又急于谴责参与孙志刚事件的法律人没有先见之明?这表明苏力对学理的使用上不经意之间陷入自相矛盾的局面,甚而责之,是否存在学术上的机会主义倾向?实际上,前文已经述及部分法律人早在收容遣送制度废除之前就强调应该建立保安处分制度以替代收容遣送制度,在救助法案颁布之后迅速地分析并且建议进一步完善救助制度。可见,苏力的指责是怎样地不顾基本事实真相。
  第二,如果说治安确实在收容遣送制度废除之后恶化了,难道这就能够证明是废除收容遣送制度导致的吗?事实与事实之间在发生时间上的先后并不能证明是因果关系,它们可能是因果关系,也可能不是。倒是有个很简单的事实:废除收容遣送制度之后,警察不可以再随便抓人了,社会治安确实好了许多:不少打工的朋友告诉我,终于敢放心上街了。这是一种多么低的人生要求啊!
  一个需要指出并且可能让许向阳先生和苏力先生多少有点尴尬的问题是,去年自收容遣送制度废除之后,广州部分警察出现了消极怠工是否足以导致治安部分恶化?——关于这一点,国内虽然没有十分明确报道,但也有一些隐讳的报道[23],2003年9月份的《亚洲周刊》则有明确报道,甚至该报道称“广州公安甚至侧面承认,他们的消极怠工是近来广州治安恶化重要原因。” [24]为此,有人撰文《警察借“孙志刚案”不履行职责是一种“治安讹诈”!》[25]矛头直指警察特权观念。我可以认为这些未必全面的报道不能准确地说明问题,但这至少是苏力或许因戴上有色眼镜分析问题时不愿意触及的事实。
  第三,收容遣送制度存在期间,警察随便抓人、打人在媒体上又有过多少报道?我接触过一份材料,一位四处寻访侄子五年的叔叔,他的侄子16岁时从家乡河南安阳到北京打工,被昌平警方收容之后遣送回安阳,结果失踪了,虽经多方努力,媒体也没有报道,警方也说不知道。谁知道有过多少类似的事件?如此才是恶化的治安!可又有过什么调查和统计?政府又给过人民什么样的答复?这笔治安的帐苏力有没有算过?
  第四,假定治安确实因为收容遣送制度的废除而恶化,这就能够证明是法律人们鼓捣的结果吗?中国的法学者们什么时候有这么大能耐了?虽然学者在这起事件中确实起过一定作用,但真正的决定者从来就不是这些无权无势的人们。
  与许向阳一样,苏力藉以批评孙案法律人参与者而拿出的这些所谓论据,根本经不起推敲和驳斥。
  四、歪曲资料,栽赃式批评
  苏力甚至歪曲使用他所援引的数据,拙作《换到什么位置上思考——驳许向阳为收容遣送制度招魂》一文是一篇基于文本解读、完全正常的半时政半学术性质的论战文章,却被苏力污为对许向阳“至少是近乎‘侮辱与谩骂’的批评”,在第295页下相应的脚注[20]里,苏力甚至将陈永苗先生针对关天茶舍不少网友痛斥许先生而写的《侮辱和谩骂不是战斗》一文,移花接木地变成该文是专门针对拙作与何兵先生《许向阳,我都懒得驳你》的批评,陈永苗此文先于拙作与何文,到了他手下居然先发后至了,仿佛现在某些公司后发先至的假发票,这种栽赃式的批评出自一个知名法学家之手实在令人震惊——这些证据都留在现在的关天茶舍论坛,苏力如果有空不妨好好地查证一下[26]。当然这很有可能只是苏力的一时疏忽所致,但其后果却不可谓不严重——这“至少是近乎”诬蔑了三篇文章。互联网在这起事件中产生过巨大影响,不从网上搜集足够资料或者故意回避最主要的资料,就试图对其中的问题作“高屋建瓴”状的评论必然离题万里、不知所云或者蓄意曲解、深文周纳。
  小结:批评的海市蜃楼
  在法学界,苏力素以善于质疑主流价值闻名于世,应该说,他曾经对学界产生的惊醒作用,早已得到公认,正是基于此,苏力获得了他理应得到的几乎所有荣誉和“学术利益”。但是,他对他所质疑甚至反对的现象到底有多少雄辩性甚至确定性可言,就得具体分析,既不能一概否定,也不必一概肯定。就本文所分析的这篇论文而言,它至少存在着上述分析的问题:对具体的制度与案件缺乏法律家的分析,在论证过程中使用违反学术规范的手段批评论敌,因此他的批评虽然看起来似乎逻辑严密、滴水不漏,而实际上是一个只能远观的海市蜃楼,只要走近了,干点笨活,其本来面目就昭然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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