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士国:《安全照顾义务论》载于《法学研究》1995年第5期。
罗伯特·考特等著:《法和经济学》,张军等译,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479页。
Guido Calabresi著:《事故的费用》,小林秀之译,信山社1991年版第29页。转引自于敏:《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与过失相抵》,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48页。
参见于敏:《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与过失相抵》,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49-150页。
参见冯·巴尔:《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下册,焦美华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67页。
参见上引书,第267、269页。
参见14引书,第275页。
参见14引书,第275-277页。
刘俊海:《公司的社会责任》,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6-7页。
张新宝、唐青林:《经营者对服务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载于《法学研究》2003年第3期。
黄越钦:《
劳动法新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94页。
参见徐爱国:《英美侵权行为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63-264页。
Smith v Baker(Charles)&Sons(1891)A.C. 325; 65L.T. 467. 转引自徐爱国:《英美侵权行为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64页。
徐爱国:《英美侵权行为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64页。
徐爱国:《英美侵权行为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64页。
Hudson v Ridge Manufacturing Co. Ltd(1957)2 Q. B. 348;(1957) 2 ALL E. R. 229. 转引自徐爱国:《英美侵权行为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64页。
佘云霞、傅麟:《“体面的劳动”》载于《工会理论与实践》2002年第4期。
黄越钦:《
劳动法新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7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