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市场参与者。对市场参与者的要求须涉及以下几个方面:客观资格条件、经验、组织架构、资本充足率规定、纪律条例及权利和义务。一般情况下可依照FIBV会员的市场参与者互相认可的原则,接纳境外市场参与者。交易员须经过培训并通过有关资格考试后方可按有关程序操作。
④对市场参与者的监管。证券交易所须依照自己的职责,保证对会员的监管设施长期持久,并表明监管频率、监管范围以及违规处罚措施,市场参与者在履行其财务和交易报告的义务时须有固定的格式。交易所的监管须涉及资本充足率、仓位限制、抵押品的数量和质量、内部监察规则、市场行为等诸多方面。
⑤组织架构。证券交易所须具有正式的组织架构,以实现对金融市场运作的正确管理。交易所雇员必须称职、胜任本职工作,交易所内部须建立正式的人力资源机制以吸引和稳定专业雇员,避免员工流动过大带来的运作风险。
⑥监管基础设施。正式的交易所规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交易(包括透明度与成交回报)、上市、市场参与、纪律与处罚、清算交收及追索过程等。
⑦系统。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须有足够的容量以保证市场的有序运作及有关业务的进行,同时须制定灾难和应急方案,备份系统应进行定期测试。
⑧证券交易所的财务状况。交易所良好的财务状况需经过精心安排,财务状况在过去3年内应体现良好业绩。交易所年报须经过独立注册会计师遵照国际会计准则进行审计,必要时可针对本国的财务标准,在备注中或以独立的报告方式予以注解调整和说明。
(2)市场准入
WFE指出,市场设计应保证对所有参与者的公平。不能存在对市场使用者不公正的待遇,无论其入市方式如何(电子方式或其他方式)。市场进入不得有任何歧视。应制定措施确保会员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稳健性及良好的财务状况,并接受监管,对此须有严格的监督。
同时,证券交易所应就以下问题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公平入市的条款与条件,包括与财务状况和职业道德有关的问题;中介机构及其雇员的专业性;中介机构的最低资本要求和清盘偿还;监督中介机构运作状况和信用的手段;执法与纪律程序,包括处罚措施;对市场使用者之间利益冲突的管理。
(3)证券产品的上市和信息披露
WFE强调,证券交易所须对上市公司作出以下要求:上市公司应具有一定规模和公众持股量,以维护市场的有序和公平;上市公司应就对其构成实质性影响的业务和财务状况进行及时和充分披露;上市公司应定期对其财务状况进行披露;发行人向投资者披露上市金融产品的性质、风险以及潜在的投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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