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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证券交易所联合会(WFE)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世界证券交易所联合会(WFE)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邱永红


【全文】
  
  一、世界证券交易所联合会成立的历史背景与宗旨
  世界证券交易所联合会(World Federation of Exchanges,以下简称为WFE),是一个非赢利的民间国际组织,永久会址设在巴黎。其前身是1957年欧共体8个成员国交易所成立的欧洲证券交易所协会,随着伦敦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交易所的加入,1961年10月12日,该协会正式根据法国《1901年协会法》重组为国际证券交易所联合会(Fede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Bourses de Valeurs,以下简称FIBV),1966年和1970年纽约证券交易所和东京证券交易所分别加入该联合会后,该联合会成为世界主要证券交易所的国际性组织。2001年10月,国际证券交易所联合会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一项决议,决定将其名称正式改为World Federation of Exchanges。[1] WFE对会员的市场规模、法制化建设等诸方面都有严格的要求,因此取得WFE会员资格被各国证券自律监管机构及市场参与者作为其证券市场达到国际认可标准的标志。
  在1996年香港年会之前,WFE规定一个国家仅能有一个证券交易所成为正式会员,其他交易所为正式会员的联系会员但无投票权,1996年11月在香港举行的年会则取消了每个同家只有一个会员的限制。经过40多年的发展,到目前为止,WFE有正式会员60家,分布于全球各个地区,会员市场总市值占全球证券市场市值的97%以上。[2]此外,WFE还包括25个附属会员(affiliates)和35个通讯会员(correspondents)。
  WFE的宗旨是:促进成员之间的紧密合作;为跨国证券交易和公开发售建立统一标准;宣传交易所自律在整个监管体系中的重要性;支持新兴市场的发展,使之最后达到WFE的会员标准;促进全球证券市场规范化的进程。
  二、WFE的组织结构与决策机制
  1、组织结构
  WFE的组织结构包括:会员大会(The General Assembly)、理事会(Board of Directors)、工作委员会(Working Committee)、总秘书处(General Secretary)等。此外,国际期权市场协会和国际期权清算协会(IOMA/ IOCA)为其下属的专门机构。[3]
  (1)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为WFE的最高决策结构,由所有正式会员组成,主要权限包括:①修改章程;②接纳新成员;③对成员进行制裁;④批准联合会财务预算和决算;⑤确定成员的年费;⑥选举主席、副主席、董事会成员和工作委员会主席。会员大会至少每两年开会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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