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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个性官员

论个性官员


姜明安


【全文】
  官员有清官、贪官、勤官、庸官、能官、强官之分。贪官不好,老百姓恨,庸官也不好,老百姓怨,这几乎是没有疑问的。然而,清官、勤官、能官是不是就一定好,一定为人民所乐于接受,为人民所欢迎的呢?这也不一定,需要具体加以分析。一个官员,如果仅仅清廉,而在其职位上无所事事,无所作为,这样的“清官”人民不一定需要,不一定欢迎;同样,一个官员,如果仅仅勤勉,而治绩全无,其管辖的地区、领域,多少年“山河依旧”,无任何改变、发展,甚至人们的生存条件还越来越恶劣,这样的“勤官”人民也不一定需要,不一定欢迎;至于“能官”、“强官”,其不仅“勤”,而且有抱负,有才干,有胆略,常被人称为治理一方的“铁腕人物”或“个性官员”,其治下的地区、领域,往往是一年小变样,三年、五年大变样,人们自然欢迎和乐于接受这样的“能官”、“强官”(如仇和、吕日周、李金华、潘岳、李毅中等),但“能官”、“强官”如果仅仅“能”、“强”,而其“能”、“强”却不受民主、法治的制约,即使其同时也“廉”,其亦可能以其“能”、“强”实施专制、独裁和滥用权力,从而构成对人民权利、自由的威胁,人民自然也没有理由欢迎和乐于接受这样的“能官”、“强官”。由此可见,人民需要和欢迎的好官应该是既廉、勤,又能、强,且自觉受民主、法治制约的“公仆”。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政坛上涌现出一批又一批有个性,有抱负,有才干,有胆略的“能官”、“强官”,他们敢于思想,敢于讲话,敢于做事,敢于创新。他们在其所负责的地区或领域,突破传统的施政套路,大刀阔斧地推进改革和发展,甚至通过掀起一波又一波的“风暴”,在短时间内促成和展示出明显积极的施政效果。
  对于这些“能官”、“强官”,人们怎么看?官场和民间似乎都有不同的看法。多数人持肯定和支持的态度,认为这些“能官”、“强官”是真正为人民做事的好官,是中国改革和发展的希望;但也有人不以为然,认为这些“能官”、“强官”是“人治”的代表,其“铁腕”行为构成对人权的威胁。
  这种对“能官”、“强官”看法的分歧源于对官员与制度、官员的能动作用与法治关系的不同认识。
  官员与制度、官员的能动作用与法治究竟应是一种什么关系呢?
  官员与制度都是人民设置的,法也是人民(通过人民代表机关)制定的。相对于人民,官员与制度、法都是手段。人民设置官员,其目的是让其为自己提供最好、最高效的服务,而不是让其去适应某种制度和法的。人民设置制度,制定法,其目的是让制度、法规范官员的行为,防止官员贪、懒、越权和滥权,保障官员最好、最有效地提供公共物品,而不是让制度、法去妨碍官员做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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