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七)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讼诉和行政处罚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06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意见》,对新时期复议和应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截至目前,已办结行政处罚案件5起,首次吊销西夏律师所执业证;分别对两个律师事务所和两名律师给予停业整顿的处罚。在行使行政处罚权当中,严格依法办事,做到依据明确、程序合法、处罚恰当,作出处罚决定,既起到教育当事人的作用,也保证了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准确性。2006年7月17日,西夏律师事务所和两名律师对司法厅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2006年9月1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宁政复决字[2006]第23号、24号、25号)认定:司法厅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对3起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维持。
  (八)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水平,按照合理与合法、效能与便民、监督与责任的总体思路,2006年印发《关于启用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行政许可专用章的通知》,首次启用司法行政许可专用章和《司法厅行政许可专用章使用管理规定》,以制定下达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形式,对司法厅机关行政许可工作中的各种行政许可文书进行规范。2006年印发了《关于委托五市司法局办理司法鉴定管理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将十二项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依法委托五市司法局协助办理,科学划分了自治区、五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职权。
  (九)切实做好地方立法评估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一是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神。自治区人大办公厅《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立法效果评估工作的通知》(宁人常办[2007] 13号)文件印发后,司法厅党委高度重视,厅党委会听取汇报,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意见,并在全系统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立法程序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制定地方性法规技术规范》、《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学习计划,精心组织学习,并将组织学习内容纳入执法责任制考核体系,进行考核。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司法厅成立了开展地方性法规效果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厅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这项工作。三是制定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要求精神,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立法效果评估工作实施意见》(宁司办[2007]9号)文件,从指导思想、工作要求、评估内容、评估方法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安排。这项工作得到了司法部的充分肯定并向全国予以转发。四是印发《关于开展清理行政法规政府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工作的通知》(宁司通[2007]34号)文件,分阶段对全系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这项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