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李永禄;熊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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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汇聚起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合力,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依法行政,是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
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社会事务,依法进行有效管理的活动。依法行政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和谐社会是依法行政目标理想。依法行政能否以公平正义为价值尺度,调整社会关系,平衡社会利益,整合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秩序,达到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直接关系到构建和谐社会的成败。司法行政机关是依法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民主、塑造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稳定的专门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担负着重要责任。因此,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
一、我区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实践活动
近年来,我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精神,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受追究”的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和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安置帮教以及司法考试管理、司法鉴定管理、教育改造和挽救违法犯罪人员等各项工作,严格行政执法行为,创新行政管理机制,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水平,进一步加快了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发展的步伐,为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我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履行各项职能,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首先,立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定位,把握好依法行政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结合点,把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穿于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全过程。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管理,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其次,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依法行政工作,努力提高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为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切实把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发挥职能作用,提高管理水平。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实施,为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服务,为政府提高社会建设和管理水平服务。一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四五”普法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认真抓好“五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突出抓好
宪法的宣传学习,努力实现“五五”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二是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牢固树立依法执法和依法行政的观念,严格依照并充分运用
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全方位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三是围绕构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积极参与立法活动,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权利、促进社会全面进步、规范社会建设和管理、维护社会安定等方面法律的制定和完善过程中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