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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理念下现代行政的特征

  (一)公共职能的扩张与分担——行政间接化的根源
  如前所述,伴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生活的发展,公共行政的职能与活动领域日趋扩张。但70年代末的经济滞涨与财政危机,使这种税收与服务的等式开始倾斜。政府面临提高税收或拒绝服务的两难抉择。加之政府职能膨胀所产生的机构臃肿、人浮于事、财政赤字累累、行政机器运转不灵等弊病,使得国家行政管理系统再次陷入困境。弗里德曼•A•哈耶克、戈登•图洛克、詹姆斯•M•布坎南等人在对现实进行了分析之后,指出发达国家行政机制的弊端在于国家奉行的垄断调节政策压抑了民间的积极性,滋长了市民社会对政府的依赖,弱化了其自主与自立能力,造就了许多专向政府提出非分要求的压力集团,从而削弱了社会的活力与生机。因此,重新估价、界定政府作用,调整政府的行政管理模式,推行新一轮的行政改革成为当务之急。 
  新公共管理理论所提出的行政分散化正是解决这一矛盾的最佳途径。其实质在于改变传统政府行政的模式,根据公共服务的内容与性质选择相应的供给组织与方式,实现服务功能在政府、社会和市场间的合理配置,将竞争机制引入政府服务领域,打破政府垄断,实现行政分散化,从而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与质量,减轻政府行政负荷。这一方法使得政府、社会、市场各自以其特有的组织以及活动方式分担公共服务的供给,打破了“大政府“模式下政府垄断公共服务的局面,为现代行政注入了新的活力与生机。顺应这一形势,自本世纪60年代以来,在西方社会出现了公共物品的供给由政府向民间转移的趋势,涌现出众多的社会中介组织,诸如:商会、同业公会等。这些非营利性组织以其各自的方式实现市民社会的自主管理,参与社会公共产品的供给,从而形成介于市场与国家之间的调节机制,分担着社会的公共管理职能,有效地满足社会对公共服务的多元化需求,弥补了政府组织官方色彩过浓、行动僵化等弊端,这种公共服务的社会化促使政府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这些公共服务从政府的直接管理与提供转变为由独立的非营利组织承担,正是现代行政由直接走向间接的具体体现。它改变了公共职能国家垄断的全能政府模式,并最终促使政府职能调整,实现公共职能在政府与社会之间合理分配。
  (二)多元社会结构的形成——行政间接化的前提
  国家全能性是中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实质核心。在这种一元化的体制中,国家集政治、经济、安全、福利等所有职能于一身,在这种全能化的国家体制下,国家垄断所有的社会需求配给手段与功能,成为自然资源、社会资源最终意义上的占有者和分配者。与此同时,个人作为社会基本成员的生活被最大可能地公共化。伴随着这种全社会的公共化改造与同构,私人领域淹没于公共领域之中,市场与社会被吸纳、同化于国家内部,从而实现了整个社会结构的单一化与纯粹化,形成了公与私复合,国家与社会同一、合体的特有社会现象。在这种公共化程度高度发达的体制下,公共行政的职能渗透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公即私,私即公。从而形成国家对公共职能,乃至全部社会生活的垄断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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