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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思考之(一)——物权法、反垄断法、住宅法、物业税法、官员财产申报法、律师法、公务员法、社会监督法

  总之,对官员的治理,主要不是防止腐败,让他们申报财产,而是配置权力资源,减少人数和层级,大力提高官员的合法收入。例如,法官裁掉一半,人头和办公费用减少一大笔,法官的收入就能增加三、四倍。
  现在的反腐败法律,主要是学者们折腾出来的,对官员的处罚非常狠。今后,类似法律要让当过官的人来写,效果会更好。我们的改革不应该是改得更狠一点,而是改得不狠一点,最终改得不需要狠。就官员财产申报这个东西,我觉得30年以后再考虑为宜。现在这阵子,可以改改体制本身,不要总是考虑怎么对官员实行高压。
  六、 律师法
  中国律师应该有点特权,例如,对公安、检察机关的侦检材料,律师有权随时全文调阅。如果律师判断犯罪嫌疑人的罪责不成立,或者较轻,例如不超过3年有期徒刑,律师可以提供个人担保,把犯罪嫌疑人领回家。也可以根据嫌疑人的身份提供保护。例如,只要是研究生以上学历的犯罪嫌疑人,律师可以向警察宣誓后把嫌疑人领回家。
  中国这个社会,公权力经常被滥用。一个小警察烦了,闷了,粗心了,生气了,动邪念了,拿好处了,就一句话,一个无辜的生命就可能被草菅。我遇见过一个人。他小时候热爱文学,就从海边一个省千里迢迢到新疆游历。他到了A村,又去B村;离开A村半个多月后,A村一个小卖部被偷。警察抓不到人,就把他一个外乡人抓起来。警察是个南方山地性格的汉子,不耐烦、狂放、理想主义、出手很重、不体察人心,就是拿他结案,而且欺负这北方沿海人,一出口判了15年徒刑。这北佬可能是A型血,死心眼,守规矩,既不同态复仇,也不功利主义,33岁出狱觉得人生毁了,要讨回清白,于是跑到最高法院申诉。
  吃不好,露天晒夏天的太阳,又急着等法官接见,着急上火,他一下午急瞎了一只眼。独眼龙在最高法院申诉了20多年了,成了申诉专业户,背井离乡,习惯了北京的生活。无儿无女,无亲无故,拾垃圾住破屋,申诉,申诉,再申诉;一个生命就这么浪费了。
  中国类似的冤案还有很多。如果不是冤案,人们不可能有十年、二十年的坚守。让老百姓觉得憋屈,不合理,而且琢磨十几年都不服气,它怎么不会是冤案?中国的法律制度估计还会存活1000年,法律文化估计还会存活10000年。这个制度和文化有很多优点,以致于非常地光辉灿烂,摄人心魄,但是它至少有一个缺点——对普通人的生命和意志过于蔑视。
  鉴于此,我们这个国家尤其要给与律师特权,要给予律师古今中外最大的特权,让他们用这些特权保护脆弱、卑微、无助、沉默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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