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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

  (二)执法为民是人民的需求。
  我国宪法第2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政法机关是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其权力同样来自于人民,也属于人民。既然属于人民,你就得为民。我国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都明确规定我国的法院是人民法院。我们的法院、我们的法官前面为什么冠以“人民”二字,这是庄重地体现政法机关的人民属性。因此,中国的法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曾记得有一个法院的当事人不满法院的判决,指责:“你这哪是人民法院哪,你们应将牌子上的‘人民’二字挖去!”
  当前,我国仍处在刑事案件高发时期,一些地方杀人、抢劫、抢夺、盗窃等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时有发生,社会治安形势严峻。加之一些官员腐败,这些都需要政法机关运用法律对其予以打击。中纪委秘书长干以胜说,2005年因贪污贿赂受到处分的党员有11071人,移交司法机关的7279人。今年上半年,11个省级政府和18个较大城市共追究行政执法人员1万余人次。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为什么被免职?因为他涉及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使用社保资金,为一些不法企业主谋取非法利益,袒护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因而中纪委决定免去其书记、常委和委员职务,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中央委员职务。
  再说目前就业再就业、收入分配、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劳资关系等纠纷问题已变成社会矛盾纠纷的热点和焦点。这些问题有许多是要通过法律来解决。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所以说,执法为民是人民的需求。
  (三)执法为民是法律人的自身需求。
  法官是人不是神,法官也有七情六欲,法官也有妻儿老小,法官也要吃饭穿衣,总之法官也有需求。说平实一点,法官吃的哪里来,穿的哪里来,都得用钱买啊!我们的劳动,我们的工作,还为谁呢?为了广大的人民群众。如果我们不为人民,或说没有人民大众,那还要你法官干嘛?!那真可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没有人民大众,法官也将面临失业。我曾看到一饮食店门前这样一则广告,说得很生动也很实在:“快来吃吧,否则你我都要挨饿了。”是啊,没有顾客上门用餐,店主就没有利润收益,店主也就要挨饿了。所以从自身出发,我们也只有为民,才能取信于民,才能受到人民的拥护和爱戴,我们才有生命力,我们才有生存空间。如此等等,执法为民是我们法律人自身需求的理由还有的是。
  三、怎样才能执法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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