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急需创建“中国大企业知识产权与商法战略联盟”
China shall institute an LCE alliance of IP and Commercial Law
魏衍亮
【关键词】中国;大企业;知识产权;商法;战略;联盟
【全文】
一、中国企业海外专利维权概况
中国企业海外专利维权方面主要存在如下几方面的特点:
第一,案件类型。随着我国出口贸易的大量增加,我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案件也大量增加。但是,绝大部分案件涉及到专利纠纷,涉及版权、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纠纷的案件极为罕见,涉及商标纠纷的案件主要为抢注、权属、商业外观纠纷,一般不涉及注册商标侵权诉讼。专利纠纷方面,主要是高新技术领域的发明专利侵权纠纷,而且绝大部分为非诉纠纷,诉讼纠纷占不到1/10。尽管如此,非诉纠纷对我国企业也有很强的杀伤力。
第二,地区分布。我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诉讼案件95%以上发生在美国,而且96%以上是专利侵权诉讼。发生在日本、欧洲、韩国的诉讼案件很少。发生在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情况更少。这种分布状况和美国发达的判例法体系有一定的关系。另则,全球有战略影响力的巨国经济体只有两个——中国、美国。在这种地区,法院的单个诉讼或者判决能对全球市场产生战略影响力,能决定企业竞争生态的发展走向和基本结局。
此外,和其他知识产权不同,专利对整个企业的生产、销售有终局性的封杀能力。即使被告使用的技术点有100万个,但是只要一个必要的技术点被原告的单个专利覆盖,整个公司的产业安全形势就会受到根本性的颠覆。因此,我国海外知识产权案件向美国聚集,向美国专利法院聚集的态势不可避免。
第三,发起情况分类。我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诉讼案件中,约90%以上是我国企业首先作为被告进入诉讼,而且往往是作为制造商、OEM商与国外经销商、超市、进口商等作为共同被告进入诉讼。通过抗辩不侵权、专利无效、使用公知技术、使用自主设计、使用在先独立设计、原告不正当竞争、被告不适格、诉讼文书送达非法等,我国企业可以维护自己的利益,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不过,我国朗科公司凭借自主知识产权在美国发起了我国第一起对外专利讨伐。2006年2月16日,朗科公司宣布在美国正式起诉全球最大的移动存储企业之一,美国PNY公司侵犯其美国专利。这是继在国内控告日本索尼之后朗科第二次就闪存专利讨伐国际大厂。
当然,此前,我国企业控股的一家美国公司曾经在美国控告沃尔码、微软、飞利浦、松下、索尼等数十家制造、销售巨头,并赢得了全部诉讼。中国当事人参股的企业在美国专利法院讨伐欧美、日韩企业的案件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