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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中国传统文化和渐进式制度变迁

  历经几千年演进的中国传统文化,“由习得的行为规则构成的传统(Hayek ,1967)”[2]之一是缺乏速度的“慢”,国粹精华如中医中药、京剧、太极拳的共同特点是“慢”,诸如“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十年磨一剑”的说教也要求人们具有相当的耐心和长期性。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讨论了乡土社会“速率很慢的变动中所形成的变动方式”,他认为农耕社会变动“慢”的原因是,靠农业谋生的社会和游牧社会、工业社会不同,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粘在土地上,不大有变动,构成一个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这个社会由长老维持礼制秩序,“儒家所注重的‘孝’道,其实是维持社会安定的手段,孝的解释是‘无违’,那就是承认长老权力。长老代表传统,遵守传统也就可以无违于父之教。……如果社会变迁的速率慢到可以和世代交替的速率相等,亲子之间或是两代之间,不致发生冲突,传统自身慢慢变,还是可以保持长老的领导权。这种社会也就不需要‘革命’了”。“乡土社会,当它的社会结构能答复人们生活的需要时,是一个最容易安定的社会,因之它也是一个很少‘领袖’和‘英雄’的社会。所谓安定是相对的,指变得很慢。……一定要说出慢到什么程度,其实孔子已回答过这问题,他的答案是‘三年无改于父之道’。换句话来说,社会变迁可以吸收在社会继替之中的时候,我们可以称这社会是安定的”[3].
  这样一个扎根于土地、以家庭为生产单位、以族群和长老统治为治理结构的社会,长期处于相对“静”的状态,和游牧民族朝不保夕、掠杀争斗的生存挑战状态相比,它拥有的是田园牧歌、悠然自得的光景。“山中一日,世上一年”,我们的祖先在这样的环境下形成的时间观念与行动习惯和其他民族、其他文化有一定的差距,表现在节奏方面习惯了“慢”;另一方面,中国封建社会皇权政治和农业文明曾经领先于世界,封建主义的制度自成体系,作为文明和富庶的国家被其他国家推崇、学习,长期的优越感和养尊处优,也培养了一种惰于学习的习惯,对其他国家出现的新事物、先进经验不敏感,学习和接受新事物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
  中国传统文化中关于节奏方面的习惯和时间方面的观念,没有因为相隔时间的久远而失去它的连续性,在20世纪80年代世界范围的社会主义国家经济转轨浪潮中,中国走了一条“渐进式制度变迁”的道路。在“联产承包制”的推广、允许公有制之外的多种经济形式并存发展、股份制改革、中小国有企业转制、接受市场经济理念等等各项制度变迁中,都经历过试验、讨论、纠偏甚至暂停,经过长时间的、缓慢的制度演进过程并最终实现变迁。比《物权法》立法时间更长的有经历20年之久的《破产法》,比经济体制改革更需要时间的是政治体制改革。虽然经历了十年动乱、经历了大跃进和各种政治骚动,我们传统文化中潜在的理性和“三思而后行”的习惯只是经历“冬眠”,在分散决策的条件下它们已经复苏,我们的祖先在久远的过去留下的观念和习惯将继续影响我们的未来。这正如诺斯所言:“历史是重要的。它的重要性不仅仅在于我们可以向过去取经,而且还因为现在和未来是通过一个社会制度的连续性与过去联结起来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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