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周刊:联想到之前国家对牛肉拉面与方便面涨价的干预,《
反垄断法》会不会只打蚊子,不打老虎?
马光远:现在有一个现象很不好,动不动就讲价格联盟,然后加以反对,改革这么多年,竞争性领域的价格政府不要管,这应该已经形成共识了,有竞争的地方,就不要怕形成同盟,他要形成同盟成本是非常高的。政府用权力干预竞争性领域的价格,老百姓暂时看得到了好处,但其实是赶走了只田鼠,引来了一头狼。(政府)重获定价权,会不会向经营者寻租?经营者花钱摆平政府,最终受害的还是消费者。
人物周刊:“赶走田鼠引来狼”,这一观点是否适用于房地产领域?
马光远:我倒觉得,
反垄断法真要有所作为,最好指向房地产业,这比解决银行,电信等领域的问题要相对容易。房地产业名义上是竞争的,实际是两级垄断,首先是土地供应垄断,其次是房地产开发垄断。
人物周刊:《
反垄断法(草案)》第7章规定的法律责任,“五十万元以下”、“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这是不是太少了?
马光远:罚款数额大小,不是一个关键点,关键要制止(垄断)行为,比如对中国移动,你罚多少它会感到疼?100亿?从成本与收益的角度,它恐怕也不会放弃这种垄断地位。
人物周刊:我们是否对《
反垄断法》期待过高?
马光远:走出这一步很不容易,这是值得欢迎的,但立法任务远远没有完成。这个法律是象征意义大于实质意义,现在是没有操作性的,下一步的相关立法任务更重,所以目前对执行的期望值不要太高。
人物周刊:执行方面,草案也规定了,反垄断执法工作是由国务院规定的反垄断执法机构负责的,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并不行使行政权力。
马光远:我还是期待通过慢慢的完善,把反垄断委员会做实,让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退出。现在的情况是各部门在争,而大家还是期待有统一的部门去执行。
人物周刊:下一步配套立法,最重要的是什么?
马光远:我认为一个是兼并指南,二是具体反垄断的具体程序。出现垄断行为后,我找哪个部门,电话多少,几天做出答复,审查标准是什么,具体细则是什么,我如何上诉……就是一个“办事指南”。有了这些东西,才能谈执行,当然现在必须边走边制定,立法和执法应该并重,所以我觉得反垄断委员会应该适当配备一些专职人员,来具体制定细则,完善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