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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未来法律的特征

中国未来法律的特征


於俊杰


【摘要】基于中国当前法律的发展趋势,加之古时中华法系的某些精神的演进,中国未来的法至少应是“善”、“实”、“美”的。也就是说,法在人权与自由和正义中体现其价值,与政治、经济和文化共同促进。最重要的是,它与道德不即不离的默契。
【关键词】法律;价值;人权;自由;道德
【全文】
  从汉唐至明清,中国“法”的地位似乎并不显著,它一直在“德主刑辅”的统治观念和民众如此的心理之下被列为次等的价值。自近一百年外寇入侵起,中国法律开始了巨大的变化,中国明显地朝着“法治”的方向努力着,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无可避讳的是,某些问题仍很突出,法与其它因素的某些矛盾仍很尖锐,中国还不能被称之为完全的“法治”。因此,虽然我在这里提的只是对不可预知的未来的设想,但它也应成为今人努力的一种方向,至少也是诸多方向的一种,以供参考。
  法的价值
  在这里提出这个问题似乎有些唐突,但对于这样的文章,我还是觉得直接了当一点儿好。我们在这里就先要讨论“价值”的含义。所谓价值,有的人说,是法所能增加和促进的东西,这是目的性的观点了。也有人认为,它是“以往法制实践中法律本身进行的反思和评价的理性的积淀,反映了当前法制实践中的利益要求,寄托了人们对法制理想状态的向往与信念。”(1)这又是另一个角度。但不管怎么样,我们可以认为:法与其它价值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法必然也必须体现某一种价值取向,否则即不成为法,也不成为社会性的产物了。法的价值也必须具有某种合理性(那是下面要讲的问题),使得法能得以实现——而不仅仅是个高挂在墙上的锈蚀的钟。也就是说,我国未来的法,从总体上看,既要目的明确,又要切实可行。如果这样的话,这样的法应该能保持其长久的活力。但从另一方面看,仅仅这样还远远不够,我们只要看看我国古代的情况就知道了。(尽管那种“长久”并非完全依赖法的功劳)法应当有价值,但真正的问题在于,它的价值应该是什么样的。
  1.法与正义
  很无奈,也很抱歉地说,“正义”又是一位捉摸不透的家伙。我相信每个人在一看到这两个字时心中总有数不清的“想法”,可要给它准确的来个定义以便把它的样子展现给世人,可就难了。
  在各种各样各个流派的说法中,我们可以看出:正义无论如何都具有阶级性和具体性,它总是包含着一种文明社会所共有的精神底线——人们(并非一定是多数)的追求和向往。因此,正义可谓是各个时代人们对法的评判标准之一了。从古至今,这种习惯应该也很有必要保持。既然正义可以被视为一种“好”的向往,那么,守法显然理应成为“守善”的一部分。也许这便是未来法的一个方向:守法即正义。当然这种正义应是在民主程度上的,而不是少数人专断下的“正义”。无论如何,在人类无法脱离阶级这个大现实的时候,任何正义都是带有利益性的。
  2.法与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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