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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短信‘诽谤’案”与言论自由之界限——以比例原则为中心

  (三)法益衡量原则。又称为均衡原则或平衡原则,简言之是指行为所得到的利益与所失去的利益之间应均衡。均衡原则的运用在妥当性原则与最小侵害原则之后,即在妥当性原则与最小侵害原则均无力保护的情形下才进行利益上的均衡。对于均衡原则,如果存在可用货币等单位值来度量的情形则易于把握何为“显示均衡”。而在言论自由的审查中,均衡原则一般均无法用货币等经济度量单位来进行衡量,其一般以普通人均能明显觉察为标准。但是明显觉察自身也无定论,因此实践中主要通过判例的参照以及法官针对具体个案来进行衡量。
  言论自由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在基本权利谱系中占据重要地位。在美国等国的惯例中对言论自由权存在特殊倾斜,而使得言论自由在与其他权利有冲突的时候往往能处于优先的位置。不论言论自由在基本权利谱系中的地位如何,毫无争议的事实是言论自由作为基本权利必须得以充分地保障。秦中飞通过手机短信编发诗词的方式来表达其内心的想法,其言论自由权的行使也必须在宪法上得以有效保障,否则宪法上的言论自由权将失去应有的价值。在言论自由权必须通过有效机制保障的制度前提下,对于言论自由界限的具体审查标准则应以比例原则为中心,通过司法实践不断积累经验、逐步推进技术理论的完善。
  
【注释】  王书成,男,江苏盱眙人,中国人民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据彭水当地的知情人介绍,这首按照“沁园春”词牌填写的词中,“马儿”指的是原县委书记马平,现在已经被逮捕;“伟哥”指的是县委副书记兼县长周伟,“华仔”指的是现任县委书记蓝庆华。“官民冲突”指的是“当地城建打人事件”,当地的城管在执法过程中打伤了宏江超市十字街头卖馒头的妇女周某。“公安辱尸”指的是彭水下辖的保家派出所阻挠管区内家属安葬被淹死的孩子反指使人将尸体扔到垃圾堆的事情。词中提到的虎口宾馆 (两江宾馆)、白云中学、沙陀彩虹桥(乌江三桥)均为当地人所共知的多年未完工的工程项目。“骚搞”为当地语,是指瞎搞。

参见《南方都市报》,2006年10月26日。

当然,诽谤罪也有一个特别条款,即“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比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影响国际关系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可提起公诉。而秦中飞的一首打油诗并无达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程度。

亨利.范.马尔赛文、格尔.范.德.唐:《成文宪法的比较研究》,陈云生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149页。

参见甄树青:《论表达自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41页。

林来梵:《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规范宪法学的一种前言》,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139页。

Melville B. Nimmer,“The Meaning of Symbolic Speech Under the First Amendment ”, The Constitution and the Flag, Vol:2, Edited by Michael Kent Curtis, Garland Publishing, Inc, New York & Condon, 1993, p.84.转引自邵志择:《表达自由:言论与行为的两分法—从国旗案看美国最高法院的几个原则》,载《美国研究》200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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