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共41个县(市),参合农民达到1435万人。省卫生厅、财政厅、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鄂卫发[2005]97号),明确按照省政府决定,将地方财政负担标准由10元/人年提高到15元/人年,同时确定省、县(市)两种负担比例,即国、省贫困县11:4元/人年,其他县10:5元/人年。全省各级财政共安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4.4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289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14842万元,各试点县(市)配套6683万元。今年全省推行合作医疗县市达到82个,3182万农民,补助标准由35元提高到40元(中央与省各一半)测算资金总量12.72亿元。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办法,实行了以县统筹,严格执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收支平衡、超支不补、节余转用、利息滚存”的原则,做到“财政管帐不管钱,银行管钱不用药,经办机构用钱不见钱”的基金运行机制。
三、推进“直改、直统、直拨、直网”的新型机制
加强财政民生资金直接有效的监督管理,湖北省坚持“直改、直统、直拨、直网”四个结合,以财政改革为动力,以制度统一为保障,以国库集中支付为手段,专项资金网为保障,创新机制。
(一)直改就是推进财政改革,改革传统的管理模式,为“直通车”开辟道路。湖北省对重大的民生资金管理,都是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深入调查研究、办好试点探索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特别是围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直接到人到户到基层单位,推进制度创新,取得成效后再在全省普遍推行。
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方面,省政府在沙洋县办点。沙洋县结合实际,积极开拓创新,探索了四个直达的改革经验。一是预算编制直达学校。二是财务核算直达学校。在全县初中、镇中心小学设立会计(兼报账员)和出纳,其他小学只设立报账会计,由中心小学代理会计核算和记账。学校作为独立的核算主体,校长对学校财务核算负责。三是资金拨付直达学校。初级中学和中心小学在当地农业银行设立了零余额账户,并通过电信网与国库支付网实现连通。四是财务监控直达学校。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通过网络对各学校的财务和用款计划进行适时监控。按照这个模式,在全省普遍推行,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水是生命之源。2006年7月20日湖北省委八届十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湖北省“十—五”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纲要》,明确提出,用5年时间,完成国家计划15年完成的湖北省1600多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据测算,改水成本大约入均390元,解决1609万人共需6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承担45%(恩施州享受西部政策,中央承担66%),共约30亿元;其余由地方配套,省级财政要拿出10亿元。提前完成改水任务,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不少地方建立农村饮水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采取补助性质施工,即由项目法人同受益单位签订施工协议,受益村自行组织施工,工程完工后建设管理办公室组织验收后拨付补助资金。全部工程邀请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处对工程进行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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