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正式破产法的经济社会秩序和没有破产法的经济社会秩序大不相同。所有企业都必须学会在新的游戏规则体制内生存、发展。《破产法》是双刃剑。债权和债务双方都有可能“受益”,也有可能“受损”。此处的“受益”和“受损”都是相对概念。“受益”是受到法律所提供的保护、即合法利益受到有效保护,“受损”则指因不懂法律而受到的不应有的损失,即因违法或不能有效利用法律而受到的损失。《破产法》的双刃剑作用不是一句空话。
概言之,自2007年6月1日以后,《破产法》将成为我国法律制度的正式内容,成为现行游戏规则之部分。无论企业是否理解或者愿意理解此套规则,它对所有在我国境内从事合法经营活动的企业都会平等地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每个企业有权利选择是主动还是被动的面对此规则体系,但参加游戏的人不会也不应当因不熟悉游戏规则而受到裁判的特别青睐或照顾。这就是法治的涵义。而法治程度的提高,也是对法律工作者水平要求的提高。所有的法律工作者也因此必须不断地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改善知识结构,加强法律研究和实践能力,以确保能够完成历史所赋予法律工作者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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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见《中国证券报》2006年8月2日,第A07页,题为《《破产法》立法背后的故事》的报道,载于网址:http://www.cs.com.cn/jrbznew/images/2006-08/28/CJGJ828C.pdf。
见题为《精品论坛——关注新《破产法》的起草》的报道,2003年11月19日,载于网址:http://news.cupl.edu.cn/news/1382_20041109080314.htm。
例如,在王欣新所讨论过的一个《破产法》草案版本中,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是包括在破产法实施范围之内的。见王欣新:《新破产法的适用范围》,载于《天涯法律网》网址:http://www.hngf.gov.cn/theory/artilce_list.asp?id=3747。
见前注1。
例如,见史际春,《企业、公司溯源》载于王保树主编:《民商法论集》,第1卷,法律出版社,1997,第40页;董学立:《企业与企业法的概念分析》,载于《中国民商法律网》网址:http://www.civillaw.com.cn/Article/default.asp?id=2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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