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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的梁慧星:大师还是大佬?

  在仲裁法修改研讨会上的发言:
  现在我关注的一个中心思想就是一个仲裁的方向问题。我看到“一些不正常现象”,我觉得这不仅仅是现象,而是带有某种规律性的东西,就是刚才说的跟改革开放的方向有关系(接着言及,物权法制订过程何以成为两种路线的斗争?)。不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不需要物权法,也不需要仲裁法仲裁法好多条文都需要改,也可以改,唯独一条不能动摇,就是民间性不能动摇。动摇这一点就搞成行政仲裁,就成为原来的经济合同仲裁。王红松秘书长的文章、仲裁网的文章我都看,所讲的现象真是匪夷所思。既然物权法关系改革开放的方向,仲裁法改革也是关系改革开放的方向问题。我们来讨论怎么样使得仲裁法在正确的道路上继续前进的问题,混乱的思想一定要澄清,错误的做法一定要改正,才能保证仲裁事业的健康发展。仲裁法是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分,其他法律在进步,我们不能让仲裁法这一部分还停滞在过去的计划经济的作法中。现在我看一些仲裁界的言论确实大胆啊,中国仲裁的前途命运值得担忧。
  在闭幕式上的总结讲话:我们为什么聚集起来、我们共同的就是关心中国仲裁事业,为了繁荣仲裁法学,继续推进中国仲裁事业健康发展,为国家为民族为人民,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制建设,为国民经济起飞作出更多贡献。
  二、政治问题还是学术问题?
  梁老师是搞学术研究的。尽管我无缘,也无意进入学术圈,但是我认为对于法律和法学问题研究的视角,还是应当从专业学术上切入。学术可以成为政治中的艺术,应当为国家的政治大局服务,但是绝对不能从政治的角度去研究学术。如果那样学术就会演变成政治中权术,学术中的独立、创新和自由的精神就会丧失殆尽。
  很久以前,我曾经在广州的一个会议上倾听过梁慧星老师的民法讲座。总的感觉是他讲课的内容比较平实、专业、功力深厚,没有过多哗众取宠的噱头,是一个学术大家的风范。戴着厚厚的眼睛,留着小平头,仙风道骨一般瘦瘦的身材,课下交谈也没有那么大的架子,感觉是一个非常质朴、书斋里面的人。随着时间的流失,成果的丰富,梁老师的名声日隆,已经成为众所景仰的大师级人物。其作用已经不仅仅是写文章、出著作、开讲座所能包含得了了。这次物权法的出台,他立下了汗马功劳。他已经走进了中南海,已经登上了中央政治局的讲坛。在常人眼中,这对于一个学者来讲,即是最高层级的肯定,也是莫大的荣耀。这样的经历,对于一个长期埋头书斋的学者来讲,这个经历的影响影响是十分深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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