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在“民告官”案件中,原告仍是弱势群体居多,而已经拥有一部分资源的群体在和政府发生利益冲突是,往往可以通过其他的手段就私下化解了,很难升级为诉讼。当然律师在打官司的过程中,相当于司法部门而言,也是处于弱势的,律师也需要考虑自身的风险。现在很多律师都不愿意接手行政案件,害怕惹祸上身。而现有的法律援助制度中也没有将“民告官”案件纳入范围,原告得不到专业的帮助,更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因此应该加大法律援助在行政案件方面的力度。
清风:能否从实务角度跟我们谈谈“民告官”官司应该怎么打?这当中有没有什么可以借鉴的技巧?
王思鲁:在我们经手的案件中,胜诉的例子也不少。作为律师,我们只能在现有的制度框架下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我们的经验是什么呢?有时要将打官司作为一种手段而非目的来处理,要结合中国的国情。比如说你担心案件背后的黑箱操作、地方保护,那么你可以想办法让媒体介入,让媒体揭露其中的黑幕,通过传媒来施加压力,发挥媒体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又比如,你要打破常规。中国的情况是很看重上级意思,作为律师你可以把其中政府部门违法事情反映到领导那去,比如纪检部门、反贪部门。通过媒体监督、领导施加压力、法庭上的据理力争,三管齐下来实现诉讼目的。律师不能做法律的书呆子,死扣住法条,认为自己有法有据,在法律上辩论完毕就完事,面对情况复杂的案件,这种打法是无法取得成功的。
清风:这样看来,“民告官”似乎不是解决官民纠纷的最好手段,是否有其他更有效的途径可以实现更好的效果呢?
王思鲁:的确,虽然我们是律师,但是我们并不提倡一味使用诉讼手段,而应该采用符合的解决方式。比如可先和政府协商,向有关部门求助、上访,或者通过媒体监督等等。在行不通的情况下才诉诸于法律,并且还应采用我上面提到的三管齐下的方法。应该说用拆诉的方法。除非你真的理由充分,并且被告正好是政府的“败家子”,政府觉得不体面,法院也不喜欢,诉讼才有可能发挥效果。
清风:中国社会正承受着“上访”危机,那么“上访”和“民告官”之间是否存在某些因果联系呢?
王思鲁:“上访”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中国老百姓受几千年来封建社会传统影响,长期停留在农业社会阶段,发展的惟一至上的思想。并且传统社会的高度集权导致老百姓一旦遇到问题,条件性的反射就是求助于官方力量,向政府反映,而没有形成民间的组织来通过自我的调节来解决纠纷。当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利益群体之间的纠纷也越来越多,这也是上访增多的一大原因。另外,“民告官”难,法院缺乏公信力,问题得不到公正的解决,也导致了“上访”的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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