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这里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欠条纠纷中,欠条持有人只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即完成了举证。如果对方进行抗辩,也需要举证。所以欠条和借条的一个区别点就是,借条本身即是合同,欠条本身不是合同,容许债务人通过证明欠条所依据的法律事实的非法性而否认其效力。比如说,他可以证明欠条是因赌博输钱而作出的。因为,我们的法律不认为非法事实可以成就法律关系。而在借条纠纷当中,当事人之间的借贷合同法律关系是很容易识别,因为其法律关系的产生的法律事实就是借贷事实的存在。
陈:因为欠条本身不能够作为合同看待,所以一些法律常识我们不得不注意,比如说,写欠条方一定要是借款人,否则他可以以欠条并非自己所写抗辩。到时出借人有理也难辩了。
李:是有这种情况的发生,欠条由你出借人自己写的,到时借款人就可以质疑欠条的真假,会不会是出借人自己后来写上去的。
陈:讲到欠条问题,我们不得不注意到06年最高人民法院做个这样一个司法解释:《关于
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该解释明确了劳动者以单位的工资欠条作为证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李:以往的做法是这样的:农民工凭工资欠条追讨工资,有的法院是按照劳动争议案件对待的,这必须先经仲裁程序,才能进入诉讼程序,时间消耗较长。其实无论是农民工资欠条还是其他种类的欠条,都应该首先推定欠条的合法性。这是我们必须明确的。
陈:关于两者的诉讼时效问题,我们要做一下区别。对借条来说,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
合同法第
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普通诉讼时效2年从贷款人催告借款人返还的合理期限后开始计算。而对欠条来说,诉讼时效2年从欠条签发之日起计算,除非当事人特别约定还款期限。而对二者来讲,在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最长诉讼时效20年都从签发之日起计算。
李:谈到最长诉讼时效,我国《
民法通则》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对此个人是比较质疑。比如,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最长诉讼时效怎么可以从签发之日起计算?如何确定我的权利已经被侵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