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生命的价值”(下)——日本死亡损害赔偿的判例与学说

  由公害、药害甚至大型交通事故(如空难) 引发的集团诉讼中,原告起诉的特点不仅表现为概括的赔偿请求,还表现为所谓的一律请求。即为了原告集团在诉讼中的协作,各原告诉请均等的损害赔偿。针对原告的一律请求,判例态度不一,前述熊本地判昭和48 年3 月20 日判决、福冈地小仓支判昭和53 年3 月10 日判决明确表示否定,而前述广岛地判昭和54 年2 月22 日判决则予以认同。但在具体认定赔偿额时,基本上都通过一定基准,确定几个赔偿额档次,使原告的一律请求得以柔软地、部分程度地实现。勿庸讳言,此等诉讼中的一律请求渊源于西原理论的定额化思想,但若将其与西原理论完全等同则构成理论上之重大误解。毕竟,一律请求仅仅存在于集团诉讼之中,是原告阵营内部协调后采行的一项诉讼战略,均等的赔偿请求乃原告自身理性的选择,而非来自外部的对生命的“强制定价”,而且,特定原告阵营自由作出的生命“定价”,并不具有普遍的效力,其意义仅仅存在于某一特定的集团诉讼之中。
  
【注释】  西原道雄. 生命侵害、伤害时的损害赔偿额. 私法(第27号) .109 – 115.

四宫和夫. 不法行为. 日本:青林书院,19851263.

加藤雅信. 从损害赔偿到社会保障.日本:三省堂,1989.

楠本安雄. 人身损害赔偿论. 日本:日本评论社,1984.37 – 38.

山口成树. 人身损害赔偿与可得利益(总论). 山田卓生. 新现代损害赔偿法讲座(6) . 日本:日本评论社,1998.160 – 161.

楠本安雄. 人身损害赔偿论. 日本:日本评论社,1984.40 – 56.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