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开始我曾经讲过,知识产权保护事实上对于无纸贸易基础设施建设,对无纸贸易技术的应用,以及对经济体的共同议员都是有重要影响的。它不简单的是一个技术的问题,或者是购买使用知识产权的问题。我们应该用公共利益的角度,应该用公共服务的视野来看待与无纸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因此我们提出了如下建议,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政府的能力、贸易的平台、技术的援助和参与的机制是我们提出建议的基础。刚才我们提出了很多的问题,第一个造成的原因就是由四个原因造成的。
第一,各个政府之间的能力不同。我相信亚太经合组织的各个经济体都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作为自己的宗旨之一。但是因为各个经济体没有相同的能力,尽管有相同的意愿所以无法达到相同的能力,所以能力建设是一个核心。
第二,交易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对无纸化贸易是有重要意义。但是并不是想要建设无纸贸易平台的政府、机构、企业都能够找到自己想要用的知识产权,或者是适用的知识产权。因此需要在亚太经合组织组织内部有一个相应的平台,各各种机构都可以找到自己所需要的知识产权。
第三,技术援助。即便找到了自己可以使用的知识产权,也并不以为着能够把这个知识产权应用到无纸贸易的建设过程中,因为需要人才、资金以及需要适应性的技术调整,因此需要一个技术援助,才能力真正发挥知识产权应有的潜力。
第四,参与机制。在知识产权领域,有很多的参与机制,但是并不是所有经济体都可以平等的或者是有建设性的参与到这个机制的运作过程中去。因此这四个原因是导致刚才我们所说的以上五个问题的原因。
那么我们的建议宗旨是要实现能力建设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调发展,我们的建议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第一,根据发展需求加快发展中经济体知识产权保护。要根据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加强保护。要以发展为宗旨来加强保护。
第二,要加强无纸化贸易共享的知识产权空间。这个不是所有的经济体、机构、企业都有能力获得需要的知识产权,因此我们有必要建设一个相应的平台,能够保证或者是促进各个经济体的企业、机构能够获得想要的知识产权。
第三,要采取适应性的政策推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我们认为知识产权保护是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定义,知识产权是一个私权,但是并不意味着私权是绝对受到保护的,私权在公共利益目前应该是受到一定的限制,当然这个限制并不一定说私权的利益不能得到保障,而是要采取灵活的办法既使技术获得更多的应用,使他获得更多的利益。另外一方面也可以使购买或者是使用这种技术的人不能有太大的负担。这种平衡是可以通过政策幸得调整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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