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法制建设难以适应无纸化贸易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发展中经济体在法制建设过程中,尤其是在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主要是跟随世界潮流来不断的完善自己的法制。但是由于国内缺乏相应的人才、机制,往往在法制建设中不能够对于新型的知识产权,对于无纸贸易当中出现的知识产权纠纷,对于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够及时的出台有关的法律,也不能使贸易相关方能够在得到相应的保护。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有一部分发展中经济体的法制建设不能满足无纸化贸易的需求。
第二,新型的知识产权制约了无纸化贸易的建设。现在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不断的扩大,其中就包括我刚才讲的商务方法。商业方法的专利保护导致了什么样的后果呢?就是原来纯商业的竞争转变为以技术为基础的商业竞争。就是说如果没有相应的技术,即便有相应的商业模式,也无法与竞争对手进行平等的竞争。而在这种情况下,与无纸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就导致了在发展中经济体,在贸易能力建设过程中,事实上是降低了这方面的能力建设潜力。
第三,购买知识产权的支出,对于发展中经济体无纸化贸易的建设构成了不利影响。昨天有不少经济体都介绍了在无纸化贸易建设当中的经验。大家可以看出,在无纸化贸易建设当中,无论是平台建设、网络建设等等各方面都牵扯到知识产权人的权利,都必须付费。这个付费可能对于发达经济体来讲不成问题,但是对于一些发展中经济体来讲,这个购买相应的知识产权的支出,占到建设无纸贸易平台支出的很大一部分,这就削弱了发展中经济体建设无纸贸易平台的可能性。
第四,知识产权保护对发展中经济体无纸化贸易建设形成技术性的约束。知识产权保护是促进创新最好的工具,但是由于各个国家、各个经济体发展程度不同,事实上来讲,对于发展中经济体来讲,它的创新受到了原先的很多知识产权的束缚。为什么这么讲呢?在一个经济体内部,它的知识产权和创新成果可能并没有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所以可能在经济上和下一步的发展上有一定的空间。但是我们讲无纸贸易也好,电子商务也好是跨境或者是跨国,你生产的产品或者是你的服务是跨境的,在其他的国家可能受到知识产权保护。这样就在很大的程度上降低了发展中经济体发展无纸化贸易的可能性,形成了一个技术性的约束。
下面讨论一下在经济体之间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目前来讲,在经济体之间,知识产权保护对无纸贸易的制约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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