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某一自然人并不因其属于公众人物,法律就对其区别对待。
“明星作为公众人物从事的职业与一般人不一样,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是名人就可以违反法律。虽然在娱乐圈内有优势、业务很好,但生活中有违反法律的行为是不应该的。这是公民的基本素养。”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邱宝昌表示。
然而,一些法律空白为明星们的违法行为提供了温床。例如,
广告法所有条例中,找不到一条明星涉嫌代言虚假广告的法律罚款条令。
根据我国现行
广告法的规定,进行虚假广告宣传的责任承担方式有两种,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但是在责任承担的主体上却只限制在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以及其他社会团体或组织,而没有将广告代言人包含其中。也就是说,对代言人的法律责任追究在我国目前的法律框架下仍然是空白。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仅2006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系统受理虚假违法的名人广告投诉多达5483件。但在这样的制度环境下,许多违法或涉嫌违法的明星都会得到“法外开恩”,不被追究法律责任。
而法律的弹性,更为明星的违规行为提供了极大的伸缩度,导致许多事件最终不了了之,或从轻处理。
一位法律界人士表示,他一直在关注窦唯烧车事件。“如果按正常的法律程序,窦唯不可能被取保候审。但这案子中,窦唯还是被取保候审了。这让我们都很惊讶。”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允许的范围内有一个伸缩度可以,否则将影响法律的公平性。”夏学銮说。
姜明安也表示,我国的法律弹性太大,这会影响司法的公正性。
“任何人在适用法律的时候都应该是平等的。只要明星有违法的行为就会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姜明安说,对于明星不追究的,不完全是立法问题,与执法机关有关,通常对明星都网开一面。同时社会也要形成舆论监督。
谁来提高明星法商
对于明星代言,一位娱乐界资深人士告诉记者,一般大牌明星代言产品,都会由经纪公司负责,演员与经纪公司双方会有一个利益分成。签合同时,律师会出面看合同是否有问题。之前,律师也会要一些相关代言产品的信息进行审查。
“要求明星有这种审查力,通过个人识别,这个要求太高了,这个应该是通过公司、经纪人来完成,公司有这个义务和责任。当然明星的法商的确有待提高。”杜永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