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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调制法本体的方法论——组织理论的视角(中)

  再次要特别感谢母校西北政法大学的其他老师:韩松教授、高在敏教授、李少伟教授、李其瑞教授、郭志琦教授、段进鹏教授、刘进田教授、杨春平教授。他们的无私教导与热心解答令我终生难忘。
  复次要感谢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2007届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委员会(第三组)的主席段秋关教授,委员强力教授、义海忠教授、谢德成教授、周兴生教授,秘书凤建军老师。他们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为我顺利的通过答辩,进一步完善论文创造了必要条件。
  此外,下列校外专家给予了鄙人诚挚的帮助,特此鸣谢:中国人民大学的吴易风教授和徐孟洲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王晓晔研究员,北京大学的张守文教授,南京大学的邵建东教授与吴建斌教授,武汉大学的冯果教授。
  上述老师提携后进的盛举让我肃然起敬!
  同样要感谢我的研究生同学:舍友刘焕明君(2004级法律硕士)与杨明哲君(2004级诉讼法学)为我的写作提供了一个舒适的环境;刘剑涛君(2004级马克思主义哲学)、蔡国华君(2004级法学理论)、宿营君(2004级国际法学)等在和鄙人的探讨中给我提了许多很中肯的批评性建议;不才之同乡申杰(2004级行政管理)、曾帅伟(2004级经济法学)、龙亮(2004级民商法学)、李莉(2004级经济法学)、周利平(2004级诉讼法学)、张秋(2004级刑法学)为本文的写作提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在此一并致谢!
  当然,本人要特别感谢在本文的引文和参考文献中所提及的中外学人及其著作,他们的广阔学识与深厚功底令在下折服,并获益良多。
  最后但不是最不重要的是要感谢我的家人:家严岳礼先生、家慈张新华女士、内子柳琴女士。双亲大人不但给了我生命,而且无怨无悔地支持我在学术的道路上前行。发妻为本文收集资料、校对文稿,并阅读了全文,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本文的完成凝结了其诸多心血!本人对此深表谢意。
  古人有云,立德、立功与立言是人生三大不同的追求与努力方向,我想圣人立德,英雄立功,思想家立言。如果说世界上有一种东西能够永恒,那就是思想!如果说我在学术上有“野心”的话,那就是希望自己能够在思想的王国里翱翔,要是有可能的话,希望能站在中外思想巨人的肩膀上,比他们看得更远,为人类精神家园的构建与人生终极意义的寻求作出自己的回答!
  是为后记。
  曲塘若谷阁道勤
  2007年6月28日
  于西北政法大学学生公寓7号楼212舍
  附:本人电子信箱地址:yuejinlu@yahoo.com.cn  yuejinlu@sina.com.cn
  个人主页访问地址:
  http://article1.chinalawinfo.com/article/user/homepage.asp?userid=125484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和所获奖励
  一、公开发表论文五篇
  1.独著《中国经济法学幼稚的表现与成因》一文,发表于《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第一辑,陕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6月第一版,第600-603页。
  2.独著“经济行政法学:新制度经济学与行政法学对话的理论平台——拜读宋功德君博士论文《论经济行政法的制度结构——交易费用的视角》后有感”一文,发表于《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第二辑,陕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6月第一版,第131-132页。
  3.独著《从社会整体利益本位谈经济法的几个基本目标价值》一文,发表于《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第二辑,陕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6月第一版,第364-365页。
  4.独著“经济法学科体系探索的新突破——王全兴君《经济法基础理论专题研究》读后偶感”一文,发表于《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第三辑,陕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6月第一版。
  5.独著《有限理性与我国公司经营范围法律制度之完善》一文,发表于强力、付瑜主编:《中央银行与金融法治》,陕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7月第一版。
  二、主编大型学术论文集《哲学人文社会科学》
  该书由陕西人民出版社于2007年6月出版,全书共三辑,第一辑《经济、社会与法治探索》,第二辑《学术研究动态》,第三辑《科学、思想与法治论坛》,总计380万字。ISBN 978-7-224-08095-7,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07)第081621号。
  (http://www.cppinfo.com/CIPSJZX/index_sub.aspx?cid=5&cip=2007081621&checknum=1WQ3)
  三、所获奖励
  2005年3月25日,“经济行政法学:新制度经济学与行政法学对话的理论平台——拜读宋功德君博士论文《论经济行政法的制度结构——交易费用的视角》后有感”一文获得由法律出版社主办的第二届“中国高校法律书评大赛”西北赛区的二等奖(http://kaoyan.zfyuan.com/ReadNews.asp?NewsID=210)。
  
  指导老师对岳金禄同学硕士论文的评语
  岳金禄同学撰写的硕士学位论文《关于经济调制法本体的方法论》,针对经济法学的发展过程中始终存在的关于经济法本体认识的分歧和困惑,试图另辟蹊径,从新的视角、新的方法去认识、解析和把握经济法的本质和外延。这种学术探索的勇气,难能可贵,精神可嘉。
  论文在结构上由六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从语义与学术意义上的分野看经济调制法”。开宗明义地主张研究经济法首先应区分语义上和学术上的经济法概念,并引出了本文的主题“经济调制法的概念”。第二部分,指明了认识“经济调制法”的逻辑路径。第三部分,从人性的角度讨论了经济调制法的必要性。认为人的自利本性决定了人在实现其自我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会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这就为经济调制法存在的必要性奠定了现实基础。第四部分,阐述了经济调制法的上位概念“法的一般本质”。认为法是以组织的强制力为后盾,调整主体间利益关系的社会规范。这一主张克服了传统法学只承认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社会规范才能成为法律规范的局限性。第五部分,论证了经济调制法的特殊品格,认为它是市场失败、国家失败与组织失败的产物。第六部分,论述经济调制法的本质,并以此重构了学术意义上的经济法体系。
  该文结构合理,体系完整,逻辑线索清晰,论点明确;作者能够发表自己独立的见解;资料翔实,论据充分,文章运用了法学、伦理学和组织管理学的研究成果,使文章显现出理论深度;在论证方式上作者主要运用了演绎推理、类比推理,有破有立,论证方法得当;文章条理清晰,层次分明,行文规范,文风平实。文章最显著的特点是字里行间洋溢着勇于学术探索、追求真理的精神。但是,文章结构较松散,风格略欠明快。
  总之,我认为岳金禄同学的学位论文是符合质量要求的硕士学位论文。同意岳金禄同学参加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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