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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生涯的起跑点:《蜕变——从法学院学生到大律所金领》(中文版)序

律师生涯的起跑点:《蜕变——从法学院学生到大律所金领》(中文版)序


贺卫方


【全文】
  我读这本小书或曰手册,不禁想起莎士比亚《哈姆雷特》第一幕里波洛涅斯叮咛他即将出行的儿子的那段“绝妙好词”——
  还有几句教训,希望你铭刻在记忆之中:不要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凡事必须三思而行。对人要和气,但不要过分狎昵。相知有素的朋友,应该用钢圈箍在你的灵魂上,可是不要对每一个泛泛的新知滥施你的交情。留心避免和人家争吵;可是万一争端已起,就应该让对方知道你不是可以轻侮的。倾听每一个人的意见,可是只对极少数人发表你的意见;接受每一个人的批评,可是保留你的判断。尽你的财力购制贵重的衣服,可是不要炫新立异,必须富丽而不浮艳,因为服装往往可以表现人格;法国的名流要人,就是在这一点上显得最高尚,与众不同。不要向人告贷,也不要借钱给别人;因为债款放了出去,往往不但丢了本钱,而且还失去了朋友;向人告贷的结果,容易养成因循懒惰的习惯。尤其要紧的,你必须对你自己忠实;正像有了白昼才有黑夜一样,对自己忠实,才不会对别人欺诈。(据朱生豪译本)
  也许在我们每个人的记忆中,都会有自己出门前家人那些絮叨而体贴的嘱托。不过,家人对你如何嘱咐也跟他们的经验有关;如果你要赶赴的是一个自己家人完全没有经验的职场,他们也许只能给你一些宽泛的待人处事方面的告诫,而对于你所从事的特殊职业,因为陌生,他们也只能寄希望于你触类旁通,把一般规则应用于特殊的情况。但是,有些职业对于外人而言偏偏是迷雾重重,不在其中摸爬滚打数年,很难预先通过学校的教育或者道听途说式的片段知识而把握个中三昧。律师业也许就是这类职业中的一个典型。
  按照现在美国的流行做法,在二年级结束的那个暑假里,法学院学生要到律师事务所实习,但是,这并非我们这里那种与毕业之后的就业没有多少关联的实习。律所同意一个学生来实习,就意味着该学生已经成为这家律所的候选人。因此,一个暑期的实习便是实在的试用期;实习生在律所的职业以及日常表现就事关他未来是否得到录用。虽然美式法律教育与我们在体制上存在着很大的不同,但是,夹在二三年级之间的学生对于律所的具体管理制度、怎样才是一个合格律师的职业行为方式等等所知甚少,这一特点在各国之间却没有太大的差别。如何让一个实习生在进入律所之前以及在实习过程中能够有备无患,在遇到一些具体问题时能够成竹在胸,这就是本书作者要追求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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