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363万元引进设备贷款(即某银行总行资产部划转分行管理的285万美元外汇贷款):
经某银行总行国际部审批,于1994年4月11日由某分行担保对××纺织实业公司发放了该笔三年期贷款。该笔贷款于1994年到期后一直未能按期还本付息。1998年某银行总行资产部通知将该笔贷款转由某分行承接管理,并于2002年6月直接从某分行帐户扣收该笔贷款,同时转币为分行对××纺织实业公司增加贷款2363万元人民币用于购汇归还某银行总行285万美元贷款,期限为2002年7月31日至2002年8月31日,转为该公司价值468万美元的纺织机械设备抵押,并办理了工商抵押登记手续。某银行总行该笔285万美元贷款转贷成分行2363万元人民币贷款前,××纺织实业公司尚欠银行外汇贷款利息251.902275万美元。
四、银行与债务人协商的债权处理方案
由于该司除银行债务以外,尚欠某中行、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农行等多家债权人贷款已超2亿元,且均已起诉,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甚至上告到最高法院,要求对该公司实行破产清算。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工商营业执照也于2002年6月2日到期,合作方某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与香港××企业有限公司因与某方不能达成延期合作经营股权调整协议,已向省贸促会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要求清产核资、终止合作。
多方巨额诉讼已对该公司持续经营构成巨大风险,很可能招致破产清算,尽管该公司为维持生产、保障就业、稳定局势,一方面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寻求债务重组,另一方面要求与债权人依法和解,延缓生存危机,但因债务庞大、资产不足,一时很难解决债务危机,如果不能尽快处置、化解债务危机,该公司的持续经营将难以为继,作为最大的债权人的银行巨额债权将面临难以承受的巨大损失。
针对这种局面,近两年来银行与该公司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反复研究如何实施重组、保全银行巨额债权的对策,借助多年良好的银企关系,2002年8月银行争取到该司同意将公司现有主营资产全部追加抵押给银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确保银行依法享有资产抵押优先受偿权;为防范于未然,银行同时果断起诉该司,通过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保全其全部抵押资产,并于12月中旬获得市中院终审胜诉判决,为依法保全银行巨额债权打好了坚实的物资基础。
为尽快了结此案,争取依法将该公司主营资产从债务危机中剥离出来,实现重组盘活的最终目的,2003年以来,特别是资产管理某分中心成立后,在行领导的亲自领导下,银行组织专门队伍跟踪此案,将其列入当年不良资产清收工作的首要任务,作为分中心当前工作重中之重、急中之急的第一要务来抓,经银行多方谋划和努力争取,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达成以下资产保全重组盘活方案:
1.在法院终审判决后即委托资产评估,三方以依法履行债务、执行法院判决的合法依据,在资产评估的基数上达成资产抵债和解协议;即按法院认定的某会计师事务所和某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评定的该司1.1亿元资产为基数(主要为90年引进的德国产二万锭环锭纺生产线、瑞士产864头气流纺生产线全套机器设备及配套设施、美国产钢构件标准主厂房、仓库等9栋建筑物(厂区所占土地使用权属某纺织企业集团公司,已抵押登记给银行)及“AAA”牌精梳纱省级著名商标等无形资产,详见所附资产评估报告及抵债资产清单),由三方协议总作价1.07亿元等额抵偿该司尚欠银行的贷款本息及应付费用,由银行报请某银行总行批准后,向法院申请依法裁定以物抵债执结该案,从法律上终结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依法裁定银行对上述资产的合法所有权,合法排除其他债务人和股东对本案的执行异议,确保银行抵债资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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