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介绍
××纺织实业有限公司是1987年4月11日经原某省外经委批准,由某市棉纺厂与某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和香港××企业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林某为全国纺织行业优秀企业家,该司为某纺织企业集团公司的核心企业。公司总投资额为950万美元。公司1989年借用包括某银行总分行外汇贷款在内的巨额银行贷款从德国、瑞士等国引进了二万锭环锭纺生产线和864头气流纺生产线,主要生产环锭纺针织专用纱、纯棉精梳纱等产品,85%产品出口,15%产品内销;公司实行“面向世界,靠质量创牌子,靠牌子开拓市场”的经营策略,生产的各种棉纱产品一直保持较高的质量指标,其龙头产品“AAA”牌精梳纱在欧美及香港市场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市场占有率与较好的商业信誉,公司年销售总额超亿元,年出口创汇500万美元以上,解决职工就业400余人,多年来一直是某市的出口创汇大户,也是银行人民币结算和出口结汇大户。
从1999年至今,银行累计授予其6000多万元银行承兑汇票盘活授信额度,通过以上盘活授信,银行四年内共收回了该司不良贷款本息总计3600万元,既支持了企业发展生产、出口创汇,又盘活回收了巨额不良贷款本息,取得明显成效,该公司成为银行近几年最主要的收息大户之一。
二、企业资产负债现状及对银行债务情况:
但由于该公司投产15年来主要依靠巨额银行贷款维持生产周转,股东资本投入也主要来源于多家银行借款,公司负债累累、利息负担过重,多年来虽为出口大户、经营较好、生产正常,但终因债台高筑早已资不抵债,目前的资产负债率已高达154%,2002年起已被中行、农行、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多家债权人起诉,企业合营期限也于2002年6月到期,因股东债务纠纷已遭港方向贸促会提请仲裁,要求到期清算,目前虽有和解意向,但因债务危机对企业存亡已构成巨大风险;至2003年4月底,该司尚欠银行各类贷款本金7257万元,本外币累计欠息3443万元,本息总额高达1.07亿元,占分中心接收不良贷款总额的7%,尚欠中行、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农行等多家债权人贷款约9000多万元,负债总额高达2亿元。
三、债务人不良贷款明细情况:
1.流动资金贷款现余5094万元:
从1991年12月至1994年1月三年间,经某银行总行批准银行国际部累计对××纺织实业公司发放了6笔外汇贷款共计870万美元,当时贷款担保均为中方某市棉纺厂,部分以公司设备抵押,其中:1991年12月贷款140万美元购买棉花;1992年4月贷款50万美元;1992年6月贷款200万美元;1993年贷款130万美元购买棉花;1993年9月以××机械设备抵押在银行贷款150万美元;1994年1月贷款200万美元。上述贷款到期后,××纺织实业公司均无法如期归还本息已逾期多年。
为了防范外汇风险,根据某银行总行统一部署,1998年某银行国际部将该公司上述外汇贷款余额702.5万美元转币成人民币贷款5830.75万元,99年后银行通过授予××纺织实业公司银行承兑汇票盘活授信额度,陆续收回737万元贷款本息,目前贷款余额为5094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 2001年12月3日至2002年12月31日。追加了价值7315万元的纺织机械设备抵押,并于2002年8月8日办理了工商抵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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