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和证明材料;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证明材料;登记机关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因此,本案中商品房发票缴款收据只是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的材料之一,而不是能单独起到抵押法律效果的文件。
关于房地产抵押问题。
设定房地产抵押应当注意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1.抵押人必须对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依法享有处分权。
2.并非所有的房地产都可以设定抵押,用于抵押的房地产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
8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抵押:
1.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2.由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3.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4.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此外,土地所有权、在未经全部共有人书面同意抵押之前的房地产、法律禁止抵押的农村集体土地、违章建筑或未经国家规划部门和建设部门批准私自建设的房地产等,不得抵押。对于已经作抵押未经前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房地产,不得重复抵押。但是,房地产抵押后,该抵押的房地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的债权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只是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预售商品房可以依法设定抵押。预售商品房抵押是指,在购房人支付规定的首期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房价款,将所购的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对于现搂按揭抵押一般没有争议。但对于楼花按揭即在建房屋的预售权可否抵押,在法理上和实务中都存在很大的分野。
根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设定房地产抵押还应注意以下各点:
1.以享受国家优惠政策购买的房地产抵押的,其抵押额以房地产权利人可以处分和受益的份额为限。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法人以国家授予其管理经营的房地产抵押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产管理的规定。
3.以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房地产抵押的,必须经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报其上级机关备案。
4.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的房地产抵押的,必须经董事会通过,但是企业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5.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地产抵押的,必须经过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通过,但是企业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6.有经营期限的企业以其房地产抵押的,其设定抵押的期限不应超过该企业的经营期限。
7.以具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房地产抵押的,其抵押期限不应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8.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必须符合房地产转让条件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9.以共有房地产抵押的,抵押人应当争得其他共有人得书面同意。
10.以出租得房地产抵押得,抵押人应当将出租情况告知抵押权人,并将抵押情况告诉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11.某银行与××铝型材厂担保纠纷案
一、案情介绍
××铝型材厂是某经联社申请开办,由高×鹏和高×行共同挂靠经营的企业,高×行94年初因车祸中死亡,其李某继承高×行的份额,继续经营,同年,高×鹏退出该厂后,全部转为李某个人经营,并在94年6月10日到工商所办理变更手续,因为当时市场需求旺盛,该厂产销正常,在某银行某分行的日常结算比较多,并能按时归还某分行贷款本息。
在96年10月14日,该厂因流动资金不足向某分行申请抵押转贷,由××集团有限公司作担保,以其自有的挤压机、发电机(总价值78万元)作抵押向某分行申请了叁拾万元人民币贷款,到期日为97年4月20日,利率0.842%,同时办理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证。